我採訪港府會被捕嗎?(黃嘉寶)

出版時間 2020/08/12
香港兩個最大的本地記者及外國記者協會都曾經向政府查詢日常新聞採訪下,有什麼行為會違反港版國安法,香港政府都沒有正面回答。示意圖。路透
香港兩個最大的本地記者及外國記者協會都曾經向政府查詢日常新聞採訪下,有什麼行為會違反港版國安法,香港政府都沒有正面回答。示意圖。路透

黃嘉寶/香港海外研究生民主聯盟成員

香港警方在10日首次以「國安法」的名義拘捕傳媒工作者和年青社運人士。10人的逮捕名單包括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他的2個兒子、4名香港《蘋果日報》管理層、學民思潮前成員李宗澤及周庭,和英國ITV記者李宇軒。其中6人被控涉嫌「勾結外國勢力」,餘下人士以「串謀詐騙」、「洗黑錢」、「煽動」等控罪拘捕,經過41小時跨夜審訊,10人於11日深夜皆獲釋。

最近1年,執法人員多次高調跟蹤及拘捕知名社運人士。中共黨媒口中的「反動」媒體《蘋果日報》亦遭重點招待,記者採訪時會特別容易受到「親華派」示威者的干擾。有人甚至會在網路上貼《蘋果日報》的「大字報」,公開前線記者的聯絡資料。在越來越左傾的政治環境下,香港記者同時成為自己所報導新聞的一部分,實屬不幸。新聞自由的喪鐘響徹香港之時,人人噤若寒蟬之際,身處海外的同業難免會受牽連。

誰去裁定什麼行為違法

傳媒與執法人員的關係一向相敬如賓。作為前線記者的一份子,我曾經走訪2014年雨傘運動的各個衝突現場,從來沒有擔心會被警察騷擾甚至毆打。有些情況,甚至是在前線警員的通融下,才可成功進行採訪。但過去1年,前線記者與執法人員卻處於對立,甚至對抗的位置。

在「反送中」的示威現場,不論報社立場是「反政府」或「親政府」,前線記者都要面對警員惡意阻撓採訪,語言及肢體上的衝突不時發生。記者會被警員推撞而受傷,甚至有一位印尼籍的記者在驅逐行動中被警方流彈擊中臉部以致右眼失明。

在警方搜查香港《蘋果日報》總部的行動中,接近200名警員包圍了位於將軍澳的辦公大樓長達6小時。除了有個別前線記者桌面上的文件被翻開查閱,警員又搬走一箱又一箱文件及電子器材。大部分的香港員工進入大樓辦公時,需要應警方要求,交出如住址等個人資料。於其他新聞機構的記者聞訊而至,想要進行採訪,都要經過香港警方篩選才可進入。如路透、美聯社、法新社等皆被香港警方評定為「不可信媒體」,拒絕協助其記者報導搜證工作。

香港新聞工作者一向恪守專業,違法犯罪之輩鮮有所聞。黎智英和4名被捕的《蘋果日報》管理人員,在香港報界已工作多年,旁人大可批評他們領導下的《蘋果日報》譁眾取寵,但同時,他們亦是少數肯擋住巨大壓力的管理層,給予前線記者空間去追查政府施政失誤,甚至報導中國民主運動的消息。一再撼動獨裁政權的執政合法性,換來的必然是政治打壓。

7月1日通過的港版國安法,其威力是令新聞工作者自我審查,不再報導真相。港版國安法背離香港普通法的立法傳統,依據中國特有的社會主義人民法體系先立,而再強行加插到香港《基本法》之中。立法程序上沒有諮詢香港民意,罪名定義廣泛又模糊。在港版國安法框架下,「通過各種非法方式引發香港居民對中央政府和香港政府的憎恨,並有機會造成嚴重後果」,都會被定義為「勾結外國勢力,危害國家安全」。

「非法方式」是什麼?誰去裁定什麼行為是違法?記者的日常工作會接觸到外國機構及政府官員,我們會否因此被捕?香港兩個最大的本地記者及外國記者協會都曾經向政府查詢日常新聞採訪下,有什麼行為會違反港版國安法,香港政府都沒有正面回答。

傳媒工作者有機會接觸大量機密資料,小至街頭小人物的個人隱私,大至政府要員不可告人的痛處,我們都有機會知道。為了保障新聞自由及記者的人身安全,香港警方一向避免向法庭申請搜查令,著令傳媒機構上繳新聞材料,或向記者索取個人資料。

同時,新聞機構亦不會向警方提供未經出版的新聞原始來源。這次香港警方派出專隊,打著維護國家安全的名義,去一個傳媒機構搜證,是聞所未聞的做法。逮捕媒體老闆及管理層,派出大量警員進入傳媒辦公室翻閱敏感文件,在港版國安法實施後,這些荒誕的情節恐怕會不斷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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