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學分發入學新制須再商榷(溫順德)

出版時間 2020/08/07
大學入學考招設計,既要滿足招生需求,也得顧及考生權益,更須考量公平原則。示意圖。資料照片
大學入學考招設計,既要滿足招生需求,也得顧及考生權益,更須考量公平原則。示意圖。資料照片

溫順德/高中校長

大學指考分發放榜,年度考招畫下句點。指考2002年上路,成為分發入學依據,然因新課綱的實施,考招制度連動修訂,明年即將走入歷史,改由分科測驗取代,不惟考試科目改變,計分方式也將調整,可謂考招重大變革,相關規劃必須周延。

學測國英考砸恐難翻身

考招新制後年上路,7月舉辦分科測驗,考科10科減為7科,國英兩科不再加考,數學乙也遭到剔除;分發入學成績計算,學測最多可採4科,分科測驗至少1科;分科測驗各科成績,也由指考的百分制,改為45級分制。大學招聯會受訪稱,選定45級分制,是為避免分分計較,降低學生應考壓力,也是模擬後的設計,有足夠的篩選效果,足以鑑別考生程度。然分科測驗級分制,不僅扭曲評量本質,也不符合科學原理,更與考招精神相違,實為光怪陸離設計。

先就考科設計來說,學力測驗評量目標,在於基本核心能力;分科測驗評量目標,則在進階學科能力,兩者方向截然不同,大學招聯會卻認為,兩試考科不應重複,才能降低考生壓力,豈非悖離制度初衷?

目前指考分發各系,採計國英兩科最多,學測國英失常考生,尚能透過指考翻盤,未來分科測驗不考,一旦學測國英考砸,幾乎喪失翻身機會,只得提早進重考班,況且分發入學新制,學測採計可達4科,分科測驗可採1科,不啻以學測定勝負,分科測驗意義何在?

再就成績計算而言,未來分科測驗規劃,各科為45級分,分發入學成績計算,如採計國英兩科者,將學測成績乘3倍,並與分科測驗加總,即為考生成績總和,更是違背科學原理。考生各科原始得分,轉為標準化分數前,即評定級距化分數,已是第一重的扭曲;又將國英級分乘3,轉為45級分制,且與分科成績合計,無異是第二重扭曲,國英兩科考差學生,分發競爭更顯劣勢。經由制度雙重扭曲,考生分發入學成績,如何反映學習潛質,評量精神豈不蕩然?

近來考招制度變革,相關配套未盡周延,造成考生惴慄不安,撻伐聲浪此仆彼起。去年學測改為選考,申請最多採計4科,教師擔憂出現超額,招聯會卻自信滿滿,豈料198系超篩;今年使用分科篩選,抑或增加參採科目,超篩現象亦未緩解,不少醫科爆量數倍。

成績計算扭曲評量精神

新型考招後年上路,招聯會又信誓旦旦,分科測驗捨百分制,改採45級分制,不會出現超額問題,然依7日分發資料,百分制的總分計算,尚有63個系組,出現同分參酌狀況,改為45級分後,同分難道不會倍增?招聯會的過度自信,實在令人憂心忡忡。

大學入學考招設計,既要滿足招生需求,也得顧及考生權益,更須考量公平原則。分發新制即將上路,分科測驗考試科目、各科級距計分方式、分發入學成績計算,根本扭曲評量精神,悖離多元入學理念,既不公平也不合理,招聯會得再予思量,教育部也不能默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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