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兆坤:笨蛋!重點在執政者用人的心態

出版時間 2020/07/14
公務人員任用制度是否公平,近來引發關切。示意圖,非本文所指對象。資料照片
公務人員任用制度是否公平,近來引發關切。示意圖,非本文所指對象。資料照片

李兆坤/高中教師

日前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提出「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草案,對於聘用、約僱人員提出人事管理法制規劃,此舉各界看法不一,大致上支持者多認為對於現任相關契僱人員的福利權益有更大保障;反對者則憂慮公務人員任用體制將逐漸被瓦解弱化。

事實上,政府機關早就存在許多不用國考即可進用的聘任、約僱、臨時人員,包含準用《教育人員任用條例》以學歷聘任的研究員、受銓敘部緊盯的聘用人員,或是行政院所屬機關自行招募的約僱人員。公營企業在彈性用人政策下,早以《國營事業管理法》第31條由國企自辦甄試,而脫離《公務人員任用法》第33條國考約束。甚至立法院臨時會炒得沸沸揚揚的農田水利會收歸國有,未來農田水利分署人員的進用,也大半免國考而由農委會自行招募。也因此多年來考試院一直小心翼翼,不願讓更高階職位的「聘任人員人事條例」立法。因為沒有立法下,就有大眾疑慮的「口譯哥」出現;一旦立法,是否更多高階事務人員職位都脫離國考任用?

目前11萬多在公家機關服務的契僱人員,既無法得到公務人員權益保障,又受限與政府特別權利義務關係,因此無法適用《勞基法》,形成化外之民。「聘約人員人事條例」若是立法成功,將讓公家機關契僱人員更能全心服務公職。但此條例給外界憂慮的是:讓定期約僱轉為不定期聘約人員,如果有機關首長以相關公職作為酬庸,則本條例將成為其最大的助手。

用人彈性不代表就喪失公平,但各機關自行招募上述人員或是各級政府首長自行任用的機要人員,屢屢傳出黑箱、內舉不避親。兩年前執政黨立委曾提出《中央行政機關組織基準法》修正草案,希望將三級機關首長改為政治任命,未獲黨團協商而胎死腹中;再加上組織改造後,四級機關組織已不受立院約束,也難怪此條例草案一出,杯弓蛇影,民意直覺聯想到公平的公務人員任用制度是否面臨挑戰,而不是此條例對於契僱人員的照顧。

多年來考試院努力終結不用國考即可進用的雇員、派用人員、蒙藏邊區人員,只是這幾年行政院卻反其道而行,規避《憲法》對於公務人員非經國考及格不得任用的規定。雖考試院的廢止似乎成為民意的趨向,但由該院掌理的公務人員考選任用資格與專技人員執業資格檢定,未來修憲後若移交行政院掌理後,是由專門獨立機關來辦理,抑或是由各主管機關自行辦理,目前仍不得而知。

由用人機關自行招募或專業資格檢定,是否會有親戚、學長姐帶領子弟兵入門,攸關我國考選制度是否仍公平公正公開。最重要的關鍵是:如果執政當局仍將公職作為政治酬庸獎勵,大開方便之門,忽視、不信任既有公務人員法制,那無論此條例是否立法,民眾對於政府人才進用的公平,將徹底喪失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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