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少康/廣播電視主持人
大法官主要職權在審理四類案件:解釋《憲法》、統一解釋法律及命令、總統、副總統彈劾及政黨違憲解散,相當於憲法法院,如果要彈劾總統、副總統,必須經立法院全體立法委員二分之一以上提議,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二以上決議,聲請司法院大法官審理,交由憲法法庭裁決,經由大法官四分之三出席,出席人二分之一同意,可裁定同意言詞辯論聲請,再經四分之三大法官出席,參與言詞辯論人三分之二同意,即判決彈劾總統、副總統。
雖然大法官是由總統提名,立法院同意後任命,但一經任命,大法官就必須獨立行使職權,再也跟總統沒有任何關係,甚至還可能彈劾總統,決定彈劾總統時更須忘掉總統曾經提名他。
民間司改團體顯然因不滿司改才會在3月時要求會見蔡英文,蔡英文為了安撫他們也才會「打孩子給別人看」,把司法院前祕書長呂太郎召來當眾「羞辱」,不論蔡英文是用「喝斥」、「指責」、「告誡」還是「追究」、「提醒」、「說明」,都是嚴重的羞辱,是把權力分立及國家體制踩在腳底下。
為什麼3月發生的事到7月才被揭發,應該是3月時蔡英文安撫成功,但等到7月民進黨硬要在立院臨時會強行通過參審制而非陪審制時,司法團體才發現自己被騙了。
總統府第一時間否定前大法官許玉秀的指控,後經數名當天參與者的還原現場,基本上印證了許玉秀的轉述,即至少「呂太郎是當場被叫去的」,而且「蔡英文火氣很大」,到底是總統府還是許玉秀在說謊?為何不公布當日接見司改團體時的錄音錄影紀錄?
其實蔡英文有無喝斥呂太郎根本不是重點,重點是蔡英文怎麼可以下令把呂太郎傳來?又怎麼可以當眾追究呂太郎在司法院祕書長任內,對司改團體的聯繫夠不夠?至於「喝斥」,只是罪加一等更難看而已,蔡英文輕蔑的,不只是呂太郎,而是所有的大法官,呂太郎被「召之即來,揮之即去」,還能「甘之如飴」,這樣的「唾面自乾」,不只是羞辱他自己,也羞辱了全體大法官,大法官們怎麼能不生氣?怎麼能不抗議?
現在事情鬧大了,蔡英文和呂太郎都辯稱不是以「大法官」,而是以「司法院前祕書長」的身分傳召呂太郎赴會,這是什麼不值一駁的詭辯,今天蘇貞昌能不能以蔡英文陸委會前主委或行政院前副院長的身分傳她到行政院,要求她對任內的政務解釋、說明甚至追究?
不少「小法官」在法官論壇要求呂太郎自請下台,認為呂太郎對權力如此卑躬屈膝,破壞了憲政分際,也引發台灣的司法是否有獨立審判的能力,「堂堂大法官居然搞成這樣」,真是夫復何言?
大法官地位崇高,是很多小法官奮鬥一生追求的目標,自應自重自愛自制,今竟若此!
如果連位高權重的大法官都這樣的不獨立,其餘所謂的獨立機構,其獨立性就更不堪聞問了,民進黨政府自甘墮落如此,除了令人嘆息,還能說什麼?
在中國大陸,獨裁不民主的制度固然令人不喜,然而在台灣,用民主或民粹的方式取得政權後,忘掉民主的原則,幹盡不民主的事,是民主威權,是披著民主皮的獨裁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