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輸】中火事件,誰才是依法行政?

出版時間 2020/07/04
論者表示,環保署、台中市政府互相拼鬥,苦了台電,苦了公務員,也苦了老百姓。示意圖。資料照片
論者表示,環保署、台中市政府互相拼鬥,苦了台電,苦了公務員,也苦了老百姓。示意圖。資料照片

陳文卿/台灣資源再生協會理事

老子道德經有句話:「天地不仁,以萬物為芻狗。」現在卻是政務官不仁,以事務官,甚至是以民眾為芻狗。中火事件,台中市政府與環保署對槓,執行台中市政府命令的環保局官員,卻要將具有準公務員身分的台中火力發電廠負責人移送法辦。真是苦了兩造的事務官。
 
整個事件緣由是,台中電廠2、3號機操作許可證依《空污法》規定,於去年11月向台中市環保局提出展延申請。台中市環保局則以台中電廠生煤使用量超限為由,不僅不准台電的展延申請,更要廢除其操作許可證。
 
此事驚動中央的環保署,認為台中市環保局錯誤引用《空污法》,因此廢止許可證的行政處分是違法的,環保署「依法」撤銷該項處分。台中市政府方面卻認為依《地方制度法》規定,環保署逕自發函撤銷是侵害地方自治權,屬無效行政處分。
 
台中市政府、環保署雙方口口聲聲都說是「依法行政」,可是要依哪個法卻是各說各話,老百姓也看了霧煞煞。
 
還原事實的真相是,台中市政府訂了一個禁止燃生煤的自治條例,認為中火生煤用量超過上限,因此禁止其展延。然而中火是台中市使用生煤的最大戶,因此當初訂這個法難免讓人想到是「量身訂法」。
 
而訂出這個生煤使用量上限的理由,表面上雖是為了空污,可是台中市政府法制局卻又說,之所以開罰是因為中火沒有許可證而操作,與管制生煤自治條例無關,這就是自相矛盾了。因為若無這個管制生煤自治條例,台電依法申請展延,台中市政府也依法審查,問題會搞得這麼複雜嗎?
 
台電也很無奈,台電說因全國用電量6月以來持續攀高,為穩定供電,才重啟中火2號機。可是台電如果是純民營公司,大可以像麵包店一樣,貼出一張紙說,「對不起,電不夠賣了,大家關燈關冷氣吧!」
 
法治國家「依法行政」是最基本的。但各級政府官員卻常依本身的立場去詮釋相關法令,甚至自己訂法令。正所謂,官字兩個口,怎麼說都對。但與其在口舌上爭是非,為什麼不多為百姓的生計想想呢?有句俚語,「仙拚仙,拚死猴齊天。」環保署、台中市政府互相拼鬥,苦了台電,苦了公務員,也苦了老百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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