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樑版惹禍?】桃園停車場坍塌的4個可能原因

出版時間 2020/05/01
論者表示,雖然設計載重已經考慮靜載重、活載重及設計地震力、設計風力的計算,但可能忽略「施工載重」?因為結構計算書上似乎看不到?示意圖。翻攝畫面
論者表示,雖然設計載重已經考慮靜載重、活載重及設計地震力、設計風力的計算,但可能忽略「施工載重」?因為結構計算書上似乎看不到?示意圖。翻攝畫面

蘇南/雲林科技大學營建系教授

昨(4月30日)下午4點48分,桃園市平鎮區文化公園地下停車場新建工程在覆土作業時,傳出轟然巨響,突然發生崩塌!施作地下室頂版的「覆土」工程時,已完成的地下第1層頂版、地下第2層頂版(有些媒體寫地下3、2樓工程)時,發生「瞬間坍塌」,造成1名工人死亡、2名輕傷的工安意外;警消獲報後馬上到場搶救!
 
桃園市交通局長劉慶豐表示,該地下停車場工程,全委外設計,並由「泰赫頂級營造」公司承攬。於前年5月25日開工,預計今年底完工;距離正式完工日尚有7個多月,工程進度超前15%,無趕工等問題。交通局將會同相關單位,調查肇事原因。
 
桃園市議員楊家俍、舒翠玲、黃敬平、陳萬得都到場關心,質疑停車場已完成地下第1層及第2樓的混凝土工程,過程中可能是支撐力道不足?或因混凝土品質低落?導致發生坍塌意外。但交通局回覆,混凝土品質經「盲測」都符合標準。並且停車場係採「無樑挑高」設計,較傳統柱梁樓版的結構體系,具有空間可利用高度較大、樓版底平整之特性。廠商是否未按圖施工,將於搶救告段落後追查、釐清?
 
據悉,因該工程因規模小,廠商認為無利可圖而3度流標。筆者查證,該工程係於108年3月20日決標,預算金額為2億9542萬5683元,決標金額為2億5960萬元。履約期間為民國108年3月15日至民國110年10月31日(預估)。該工程主要目標為:(1)提供桃園市居民優良而便利之停車環境;(2)強化停車場所及設施之品質,提昇公共停車場之使用效能;(3)有效節省施政成本、增加歲收;(4)改善既有公園硬體設施,增加使用效益。
 
設計有問題嗎?筆者查證,本案係由桃市府委託「鉅佳工程顧問有限公司」、「張弘鼎建築師事務所」進行設計。預計興建地下 3 層地上 2 層之里民活動中心及地下停車。
 
根據結構計算書,本案的地上層結構系統採用韌性立體抗彎矩構架(SMRF),地下層採用「無梁版」系統,基礎採用筏式基礎。
 
筆者認為,雖然設計載重已經考慮靜載重、活載重及設計地震力、設計風力的計算,但可能忽略「施工載重」?因為結構計算書上似乎看不到?
 
根據倒塌的影片,現場有怪手2部(約20噸以上)、1部卡車(滿載時約30頓)及1台滾壓機(約10噸以上)等都掉到下去;這些「施工載種」(construction loads)在結構計算似乎「沒有」考慮?何況機器都是「集中載重」且是「動態」的,會有放大效應!就是結構設計時可能「沒有」考慮回填土施工機械的衝擊荷重?進一步就結構系統而言,無樑版怎麼能承受「集中荷重」所造成的「穿孔剪力」?混凝土樓板的「劈裂強度」足夠否?
 
另外,結構計算書中也載明B2F(地下2樓)及B1F(地下1樓)的「覆土另計」字樣,上述之「沒有數據」電腦程式如何計算呢? 
 
筆者認為,(1)如果無樑版的柱子有在設計上加「柱冠」、「牛腿」等,可能就不會發生現場所見之樓板「刺穿」柱子的破壞現象。
 
(2) B1F(地下1樓)的「無樑版」應改成「反梁樓版」、「倒T型樑」樓板,這樣就有梁了;就不會發生樓板「刺穿」柱子的「穿孔剪力」,因為有加上梁構件。
 
(3)如果依照原設計,地面層要覆土(可能約2公尺),則做「反梁樓板」、「倒T型樑」會更好;因為除了承載力較大外,土方施作會更節省經費;但要在樑間多設「排水管」相通,以免土方積水而增大靜載重。
 
(4)是否有偷工減料?未按圖施工?有待探求鑽研或「結構工程鑑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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