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楓林網遭禁】難罰使用者,就還有下一個

出版時間 2020/04/10
論者表示,既然使用者難以處罰,對「免費仔」來說,少了一個平台當然不是世界末日,去找下一個平台就好了。示意圖。警方提供
論者表示,既然使用者難以處罰,對「免費仔」來說,少了一個平台當然不是世界末日,去找下一個平台就好了。示意圖。警方提供

洪國華/律師

線上串流影音平台「楓林網」負責人近日遭刑事局以違反《著作權法》等罪為由逮捕,網站也因此被關閉,報導指出有使用者發現該網站無法瀏覽後,哀鴻遍野,表示失去了一個可以免費看片的樂園,雖有網友質疑這些愛看盜版的「免費仔」活該,理應支持合法的影視串流平台,諸如Netflix、巴哈動畫瘋或中華電信等等,月租費其實不貴,並認為合法平台正好可以吸收這些失去消費對象的網友,賺一波業績。
 
但若楓林網的使用者本來就是免費仔,要他們付費看片,恐怕有點困難。
 
和楓林網相比,Netflix等授權平台固然符合著作權法,對使用者來說,除了月租費之外,授權平台有一個絕對的不便之處,既然稱為授權,就表示影片來源有授權地區、時間等等諸多限制,如果授權期滿,未獲授權,影片就必須下架,但楓林網此類平台,多半自始沒有取得授權,自然也沒有約滿下架的問題,影音內容搞不好比授權平台還要豐富、還要完整,對於使用者來說自然可能基於方便考量,不願意花錢去購買授權來看片。

甚至,於使用者而言,影片是否經過授權,和影片能不能看,恐怕是兩回事,特別是網路上諸多影音內容,從YouTube到Twitch、niconico到bilibili,未經授權的影片早已經滿坑滿谷,底下的點擊次數照樣數以百萬計,就算網站管理員依《著作權法》第6章之1的「通知取下機制」刪除或封鎖了一部影片,網友頂多也只是用關鍵字搜尋,從該平台或是別的平台,找類似的影片來看,反正Google搜尋引擎威力強大,關鍵字按一按,「資源」就出來了,如果使用者能接受簡體、日文甚至英文,Google給的選項恐怕只會多不會少。

最讓網友最能有恃無恐之處在於,《著作權法》給予著作財產權人的重製權範圍,不包含第22條第3項的「暫時性重製」,就算是在網站上看未經授權的影片,由於只在記憶體中「暫時性重製」,原則上著作權人無法主張權利,雖然著作權人可能會爭執使用者明知道影音是盜版,屬於非法傳輸,不算合法的暫時性重製,但這種網友實在太多了,司法機關或智慧財產局對此條文,向來只會模糊帶過,不會自找麻煩,幾乎沒聽過有純看片、沒分享的網友被移送法辦的。
 
既然使用者難以處罰,對他們來說,少了一個平台當然不是世界末日,去找下一個平台就好了,要吸引「免費仔」支持授權平台,恐怕最終平台還是要從整體服務品質下手,才能終局勝過非法平台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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