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官相護】不適任老師退休,百姓只能埋單?

出版時間 2020/04/09
論者質疑,如果事後調查學校確實有違法隱匿老師的犯行,導致處理程序有嚴重違法或瑕疵,應重新移送教評會審議,但該師已經退休走人,教育局要如何補救呢?示意圖。資料照片
論者質疑,如果事後調查學校確實有違法隱匿老師的犯行,導致處理程序有嚴重違法或瑕疵,應重新移送教評會審議,但該師已經退休走人,教育局要如何補救呢?示意圖。資料照片

張萍/財團法人人本教育文教基金會南部聯合辦公室主任
 
去年底高雄某國小科任老師叫22名學生自打耳光,還規定「錯1題打10下」、「打出聲音才算」,否則重新計算。經過學校普查,又找到20多名受害學生。學校教評會在老師哭訴下,選擇師師相護不解聘;很諷刺的是,自稱「對違法管教零容忍」的高雄市教育局並沒有質疑學校為什麼不解聘,不但立即備查結案,甚至還讓老師退休!受害學生家長氣憤地說:「不公平,為什麼老師失職還可以退休、領到退休金?」
 
目前處理不適任教師的法令,都是以老師為主體,並沒有以學生、以教育為主體,導致受害學生沒有當事人身分,對於學校和教育局的官官相護,徒呼負負。受害學生或家長就算對學校處理不適任教師的結果不滿意,也無法申覆。這對於淘汰不適任教師,保護學生不受到傷害與羞辱來說,根本就是緣木求魚!
 
一個長期、習慣性叫學生自打耳光的不適任老師,怎麼會只是記大過?怎麼會沒有解聘?怎麼可以順利退休?為什麼包庇的校長不用負責?顯然,這個處理機制有問題:現有機制無法阻止老師申請退休,無法讓不滿懲處結果的家長或學生申覆,這個漏洞需要補救!
 
本案在我們追查下發現:1年前就有多位家長聯名向校長反應這名老師教學不力、叫學生自打耳光,但校長只是不讓該師當導師,並沒有啟動不適任教師處理機制,導致學生繼續受害!
 
此外,學校處理本案時,只針對當學期,沒有把前學期受害學生轉給調查小組訪談,顯然有隱匿不報問題。
 
我們要追問的是:如果事後調查學校確實有違法隱匿老師的犯行,導致處理程序有嚴重違法或瑕疵,應重新移送教評會審議,但該師已經退休走人,教育局要如何補救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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