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何現在執行死刑】令國人難忘且羞恥的數字

出版時間 2020/04/03
4月1日,死刑犯翁仁賢土城看守所的槍聲下,成為蔡英文總統第一任內第2位執刑的死刑犯。示意圖。資料照片
4月1日,死刑犯翁仁賢土城看守所的槍聲下,成為蔡英文總統第一任內第2位執刑的死刑犯。示意圖。資料照片

趙容/台灣大學研究生
 
4月2日,死刑犯翁仁賢的遺體,在法務部聯繫家人時一一被拒絕,翁仁賢成為2016年除夕夜至今,第7位無法安息的翁家人。
 
直至投稿此刻,仍然沒有人願意處理他的遺體,他的名字卻無法讓人和一個殘酷的殺人魔扯上邊。
 
4月1日,死刑犯翁仁賢土城看守所的槍聲下,成為李宏基之後,蔡英文總統第一任內第2位執刑的死刑犯。
 
法務部在記者詢問為什麼決定先處死他時?回應如下:「沒有特定對象及時間表,只要依法查明沒有其他救濟途徑(非常上訴、再審、大法官釋憲等),且符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的情形,就會依法執行。」
 
然而,真的是這樣嗎?由誰定義「情節最重大之罪」呢?
 
2019年10月行政院長蘇貞昌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曾說:「有些罪惡,天地不容。譬如把自己的爸爸媽媽6個,殺死了、燒死了,這種人天地不容。死刑既然判決定讞,就該執行。」
 
同年11月,記者也詢問蔡清祥部長,法務部是否因為行政院長提及個案而感到壓力,蔡清祥回答:「法務部對每個個案都是同樣審慎的態度,不會有特定那一個案子要加快或變慢,就按照法律規定的進度來審慎審核。」
 
即使說得如此冠冕堂皇、標準一致,蔡清祥部長在執行死刑當日受訪時表示於執行程序結束以後,才依行政慣例向行政院長蘇貞昌電話陳報,意圖塑造上級並不知情的假象。
 
3月23日,立法院司法與法制委員會「司法正義——死不死刑,保護了誰?」進行專題報告時,蔡清祥部長曾經回應:「待執行死囚為39人,國家政策為逐步廢除死刑,現階段是減少使用死刑及審慎執行死刑,以兼顧社會正義及人權保障。」
 
4月1日,蔡英文總統宣告捐給美國與歐盟等國1000萬個口罩,提到基於人道考量,台灣不能袖手旁觀,台灣願意在口罩、藥物、技術對國際社會提供協助。
 
為什麼偏偏是4月1日愚人節執行死刑呢?難道執行死刑只是一個笑話嗎。當日,台灣成為國內、歐美等先進國家眼中的防疫英雄代表國家。
 
歐盟也忙於對抗疫情,而未如2018年9月執行死囚李宏基槍決時候,由對外事務部對台發布聲明重申明確反對死刑,「認為死刑並無嚇阻作用,籲台灣立即暫停執行死刑。」
 
又為什麼該死的是翁仁賢?他是待執行死刑之中最邪惡的嗎?40人之中最該殺的是他嗎?若報載屬實,法務部長提到依照客觀及確定的事實,翁仁賢殺害的是直系尊親屬等,開庭態度又不佳。因此符合對「犯罪嚴重之犯罪者」執行死刑的要件。
 
原來,《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所指「情節最重大之罪」是由法務部部長定義。
 
筆者唯一可能的推測則是,3月31日因沈文夏死刑判決確定,死囚人數再度增為40人。尊重民意、以上意(行政院長)與民意為最高圭臬的法務部,摒棄積極推動國家廢除死刑的刑事政策,執意將「死刑犯水位」維持在穩定的「39人名單」。
 
蔡清祥身為法務部部長,首先完成行政院長交辦的殺人任務,復又弭平3月23日專題報告以後,在野黨與民意針對終身監禁替代死刑的批評。
 
至於這次該死的是誰?又有誰會真心在乎呢?
 
最多也只不過是從4字頭降為3字頭的一個數字,對於你我來說根本也算不上一條人命。他還是戕害直系尊親屬、家人,及無辜外籍看護、威脅殺害法官的社會亂源罷了。民眾也不可能會去在乎那一個數字背後的生命故事。
 
這個故事依然讓台灣與中國的「惡的距離」越來越近,這條生命讓台灣短短10小時「身為台灣而感到驕傲」的榮耀感盡歸於零。
 
這個數字,除了是降低水位的一個數字,也將成為520總統宣示就職以前,最令國人難忘且羞恥不已的數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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