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師觀點:防一氧化碳中毒,租屋族怎自保?

出版時間 2019/12/08
論者表示,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事先預防」勝過事後悔恨。示意圖。資料照片
論者表示,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事先預防」勝過事後悔恨。示意圖。資料照片

李儼峰/執業律師  
 
天氣冷颼颼,家家戶戶門窗緊閉,「一氧化碳中毒」成居家安全最大殺手。
 
租屋一族多是經濟弱勢的無殼蝸牛,若遇上房東提供瓦斯熱水器卻又不具安全性時,該如何自保?提供以下幾點參考:
 
一、保持警覺:瓦斯熱水器若安裝在室內,當然有高度風險;但縱使安裝在陽台,也別掉以輕心,因為當堆滿衣物雜物、裝設鋁窗或氣密窗,通風不良時仍形同安裝於室內,依舊可能發生憾事。
 
二、勇於主張權益:當瓦斯熱水器之裝設方式恐致一氧化碳中毒,房客得依《民法》第424條主張,房屋瑕疵危及房客或同居人之安全或健康而終止契約;若合法終止契約,又無其他違約或欠費情事,房客可請求拿回全額押租金或預繳租金,不必擔心受制於房東。
 
但實務上,當房客請求押租金被房東拒絕或刁難時,常是在房客終止契約並返還房屋予房東之後,倘若房東房客就「熱水器裝設方式是否具有危險性」各執一詞時,房客已難以逕自返回租屋處蒐集有利證據;因此建議房客事先詳加蒐證,例如:妥善保存與房東間對話紀錄,針對熱水器裝設環境拍照或攝影,或申請消防單位到府訪視並留存相關書面文件。
 
若是學生房客,可透過學校向消防單位反映,更獲重視。也可藉此提醒學校進行校內宣導。
 
三、提醒房東打造安全環境,切莫因小失大:房東房客間應以良善之溝通,取代對立衝突。建議可委婉提醒房東,倘不幸釀災,房東可能揹負《刑法》第276條之過失致死罪責,其涉及人命後果的民事侵權行為損害賠償責任,更往往動輒高達數百萬元。事件過後,房屋倘成為社會上俗稱之「凶宅」,市場價格一落千丈更是必然的後果。
 
避免一氧化碳中毒,「事先預防」勝過事後悔恨。這不僅是房東、房客間的課題,也有賴中央及各地政府主管機關介入,除了政策宣導之外,或許可思考頒訂此類事項「判斷檢核表」(其精神如同勞動部針對承攬僱傭爭議所公布,供勞資雙方消弭對立、自行檢視的「勞動契約從屬性判斷檢核表」),作為房東房客第一時間釐清權益、溝通上的適當素材,以促使房東採取積極防範作為。
 
亦可避免租屋糾紛成為僵局後,房客往往都是輸家的局面發生。因房東握有押租金的現實籌碼,房客懼於訴訟程序之專業門檻、曠日費時,通常在押租金返還數額上認賠、妥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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