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睿仁:民粹,中國以社群滲透的手

出版時間 2019/11/26
中國介入的方式多元,並非純粹針對特定政治人物或政黨使用毀謗或侮辱式的言論,而是透過社會大眾最愛用的社群平台,利用民粹主義的特性,煽動群眾狂熱式支持中國認可的候選人或親中政黨。示意圖。設計畫面
中國介入的方式多元,並非純粹針對特定政治人物或政黨使用毀謗或侮辱式的言論,而是透過社會大眾最愛用的社群平台,利用民粹主義的特性,煽動群眾狂熱式支持中國認可的候選人或親中政黨。示意圖。設計畫面

彭睿仁/東吳大學政治學系兼任助理教授

據各大媒體報導,近日中國投誠澳洲前情報人員「王立強」指出,中國曾介入香港反送中運動及2018年底台灣九合一大選舉。雖然並無直接證據,但比對2018年促成特定政黨及其候選人於選舉中大獲全勝的民粹主義旋風,中國以境外勢力強力操作民意言論、干預台灣公平選舉過程,以使台灣發自內部走向親中的企圖與手段不言而喻,紅色滲透的危害已不是潛在危機,根本已是「明顯而立即的危險」。

而更危險的是,中國干預手段來自於一般人周遭接收訊息的人群網絡,許多善良的群眾根本難以察覺,散發自親朋好友的新聞、短文中,已被中國刻意植入用於誤導民意的虛假內容。

談生活小事增認同

中國介入的方式多元,並非純粹針對特定政治人物或政黨使用毀謗或侮辱式的言論,而是透過社會大眾最愛用的社群平台,利用民粹主義的特性,煽動群眾狂熱式支持中國認可的候選人或親中政黨,並於選舉中自發性的相互動員參與政治運動,營造中國對台灣溫良恭儉讓的假象,並將獨派操作為造成台灣經濟衰退、人民收入低落、國際競爭力下降、邦交國雪崩式斷交的元兇,而後從內部裂解台灣對中國的敵意。

在多數民主國家,為防止極權或獨裁政權的出現,於《憲法》設計都設有民主防衛機制,因此想透過民粹主義式的意識形態動員並非易事,但社群網絡媒體的高度發達及假訊息製造的成本低廉與便利,致使民粹主義的散布已超越傳統口語傳播「謠言惑眾」或「三人成虎」的影響範圍,並利用一般人先入為主的觀念,將假訊息對宣傳民粹主義的工具價值發揮得淋漓盡致。

然經由假訊息包裝的民粹主義,為何可以刺激民眾仇恨式的情緒,卻讓身處其中者深信不疑,其原因可舉例來說,在新聞報導或評論的網路留言中,時常看到的「綠蠅」、「綠蛆」或「藍吱吱」等貶抑用語,就是民粹主義式的謾罵,刻意營造群眾對特定政黨的負面形象,又如直播主在YouTube或各類直播頻道上,刻意與特定年齡族群漫談其周遭生活的小事,使其聽其想聽、看其想看,例如暢談中國流行時尚趨勢、中國明星娛樂(或花邊)新聞,讓特定族群無形中認同來自中國的文化、相信中國的一切是台灣生活的一部分。

除此之外,利用影音或圖像假訊息長期對社會大眾洗腦,以假訊息改變民眾對周遭政治、經濟、社會環境的態度,例如前幾年在LINE群組上,曾流傳一張假造的美國《Time》雜誌封面,其上不單是台灣總統府被鐵絲網圍繞的圖片,甚至還被加上「台灣,鐵幕國家」(Taiwan, Iron Curtain Country) 的標題。

溫室效應升級仇恨

實際上,此類假圖常被用來妖魔化特定政治人物,只要查閱《Time》雜誌的官網即可知道真偽,但同溫層效應及散布者刻意帶動的「陰謀論」(例如:快看,不然綠媒都要刪光了,或綠媒不敢報導的新聞等)使封閉群組的外牆難有破口,即便外界早已澄清,但群組內依然不為所動。當然,此類封閉群組自有其政治光譜上的立場,但強烈的排他性阻隔外界的訊息流通,甚至造成訊息「過濾」的作用,使流入群組內的訊息不論真假,都只是成員想聽、想看、想知的言論或新聞。在境外勢力介入後,不但使其中成員否定所有同溫防火牆外的真實訊息,更讓同溫層內的情緒透過「溫室效應」升級為火山級的仇恨。

從軍公教反年改團體對於特定政黨的仇恨言論內容即可見一斑,例如在2018年底選舉時,在反年改團體群組內即有台灣人簽名支持「認同一個中國,擁護祖國統一」同意書,中國政府就會提供台幣100億元給台灣退休軍公教,而此類訊息雖然無法直接向中國當局求證,但按照中國當前財政狀況的可能性極低,但對反年改團體而言,無異是強化他們仇恨民進黨並認同中國的強心針。

再者,社群媒體上具民粹色彩的假訊息時常真假參半,特別是涉及國防機密之假訊息,更讓我國國安機構基於情報安全需要,難以如其他行政機關公開澄清,而無法澄清的結果反而任一般民眾更相信假訊息是真的,因為群眾或認為,政府無話可說,是因為這些訊息講的是真的。

損害國防機密難管

例如在社群平台上曾散布「英國只花台幣3619億元買到138架最新F-35戰機」、「政府買的F-16V已經落後20年」等關於軍購案的假訊息,雖然國防部已澄清上述訊息不實,但不可否認的是,這些網路假訊息尚且不涉及國防機密,因此政府可以大方澄清,但如果是與國安情報或重要國防科技機密有關,則政府將面臨是否澄清的兩難困境,而此種困境更是中國以假訊息塑造執政黨執政失當並介入大選的管道。對於國防機密假訊息的防制,台灣除了《陸海空軍刑法》對具軍人身分者的規範外,但對於一般民眾散布假訊息損害國防機密的行為,則無法可管。

為防止假訊息危害,除了2018年施行的德國《網路執行法》、法國《反資訊操縱法》等重要法律外,歐洲的老牌民主國家奧地利,同樣針對假訊息對民主體制的危害,早於多年前,已使用《刑法》加以規範,例如其《刑法》第264條之「選舉前散布虛假訊息罪」,該條文規定,任何人若公開散布針對特定事件之假訊息,且關係人無法及時有效澄清,以致妨礙選民投票或改變選民投票意向,最高可處6個月有期徒刑及罰金。

另外,2015年因超過20年未被法院於判決中引用而被廢止的奧地利《刑法》第276條「散布虛假及製造不安之謠言罪」也有類似規定,任何人蓄意散布已知為假的謠言,且對特定人群造成不安,以及對公共秩序造成危害,最高可處6個月有期徒刑或罰金。同時,若散布謠言的行為對公眾長期造成干擾、損害經濟、造成大量群眾傷亡或致使群眾陷入緊急狀態,則行為人最高可處5年有期徒刑。

該條文之廢止非因條文規範失當或箝制言論自由,而是太久未被判決引用而被當作不需要。但鑒於近年來極右翼政黨以網路假訊息操作民粹主義的危機,目前學界也有檢討當初廢止該條文是否適當的聲浪。

國外趨勢立法管制

還有,2019年英國公布之「線上傷害白皮書」、「不實訊息管理有關之建議報告」及澳洲「數位平台市場運作調查報告」,也針對設立網路管理之專責獨立機關及另立專法防制假訊息之可行性進行討論及評估。而歐洲法院(EuGH)近期針對奧地利前綠黨主席提告網路毀謗案作出的判決認為,任何人在線上平台上受到言詞侮辱,可要求平台業者搜尋相同的侮辱言論並加以刪除,且不限於國內。

從諸多國外案例可知,對於由假訊息包裝的民粹主義言論,均有立法管制的趨勢,在在顯示各主要民主國家對民粹言論散布的憂慮。反觀國內反對黨政治人物只會對登玉山頂拿台獨旗拍照的民進黨市議員大作文章,要求開罰,卻對紅色滲透下的民粹危機毫無實際作為,其差別對待著實令人費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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