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亮宇/中華民國防火學會理事長、執業律師
108年10月3日,台中市大雅區中和六路的廠房在凌晨1時多發生大火,位於農業區的違章鐵皮工廠導致救災困難,不幸造成台中市2名消防員受困火場而罹難,這把火也再次燒出了違章工廠的重重問題。
合法設立的工廠,依法必須在取得建物使用執照前通過層層檢查,因為建築形式或所在地不同,至少要有建照執照、營建工程空氣污染防制費繳納結清證明、屋頂版混凝土或各鋼材、無輻射污染等證明文件、監造建築師簽章、消防設備竣工檢查合格文件、竣工圖說等等。
工廠設立完成之後,依法就必須進行定期消防安全檢查,而檢查的項目包括「滅火設備」、「警報設備」、「避難逃生設備」和「消防搶救必要設備」等,實務上這些消防檢查相當嚴格,業者後續仍需要持續投入經費維護,也需要委託專業的消防設備師/士定期檢修,一旦違反法定責任,當地消防主管機關可立即開罰,除可以連續處以罰鍰之方式,迫使業者遵守法律規定,仍不改善的業者,消防主管機關更可以處以30日以下之停業或停止使用之處分。
目前全台違章工廠數量有多少,應該沒有正確答案,因為每天可能都在增加,報載可能有近3萬8000座農地違章工廠,這些違章工廠為了降低成本,多為鐵皮結構方式建築,這些建物不但沒有依《建築法》規定申請建造執照(因為使用分區限制根本不可能核准),也不會遵守相關法律設計、建築,使用上更加便宜行事,這些廠房極易在火場達400度溫度時就迅速坍塌及延燒。
加上因缺乏警報設備、灑水滅火設備、消防水源等,更不可能會依法按時進行消防安檢,因為主管機關根本沒有相關資訊可管,當然就不會被處罰,違章業者因此可大幅降低經營成本,比起合法業者而言,大賺不義之財。且因違法工廠沒有充分的登記資料,救災人員於救災時,根本無從得知工廠建物內部結構、主要存放物之類型、逃生路線等資訊,若為易生粉塵或危險化學物品等,發生火災時會使救災人員暴露在高危險環境,因任務需要涉險救災常常就賭上性命。
多年來《工廠管理輔導法》(簡稱《工輔法》),試圖對全台上萬座違章工廠做出實質改善,但因違章工廠有著龐大的產值與就業人口,《工輔法》除了落日條款一延再延之外,成效如何?有識者應該都心裡有數。農地違章工廠猶如不定時的公安炸彈,已經不是一種猜測,而是多位消防弟兄以生命印證。
近年來在彰化、桃園、台中等區域,違章工廠陸續造成災情,更屢傳出救災人員殉職,可見現有之維護公共安全管理機制急需改善。而《《工輔法》》讓違章工廠就地合法原已有爭議,尚未合法前的風險控管更應該是政府機關應嚴格要求落實之項目,而不是一再以「輔導」之名行「脫法」之實。
依照報載資料,這次發生大火的台中市大雅區中和六路的廠房,以Google街景圖查詢,廠房路標、圍牆上清楚標明「群峪公司」,兩側及後方還在種植稻田,這樣具體的違規使用,主管機關竟然束手無策?縱使無法立即拆除,難道無法禁止使用?無法斷水斷電?與合法業者兩相比較,造成「合法的業者遭到嚴懲,違法的業者就被放生」的不合理現象,讓違法業者慷他人之慨,降低生產成本,坐擁不義之利,更何嘗不是社會的另一種不公不義。
建物的逃生出口,是消防弟兄的打火入口,火災奪走了消防弟兄的性命,更導致罹難者家庭留下難以痊癒的傷痛,在此本會表示最崇高的敬意。預防勝於救災,農地上的違法工廠在輔導之餘,更應立即要求違章工廠依法遵守建築、消防、環保等等各項責任,讓「今日公祭,明日忘記」的憾事不再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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