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瑋晨/律師
有線電視於我國仍屬大眾獲得資訊的重要管道,依據通傳會統計資料,目前全國有線電視的收視戶數達500萬戶之眾,是我國非常重要的訊息傳播管道。近年來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間紛爭不斷,2016年間曾經發生三立電視台遭部分系統業者「移動頻道位置」事件、2018年間曾經發生民視新聞台遭部分系統業者「斷訊」事件、今年也曾發生Eleven Sports與系統業者爭議,而目前全國、北都與大享等3家業者間斷訊爭議也一觸即發,有線電視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之間的戰爭,最終受害的都是消費者。
系統業者與頻道業者之間,是屬於垂直性的市場關係。且因我國長期以來有線電視的發展狀況,致使系統業者於此市場上處於相對強勢的位置,各種「潛規則」應運而生。對頻道而言,能夠順利地上架有線電視、並且獲得80台以下的頻位是其重要的收益關鍵,然而上架與否、頻位安排都是系統業者的權力,雙方的地位落差甚大。
系統業者多半宣稱,在消費者每個月付給系統業者約500元的有線電視收視費用中,其中只有240元是系統業者採購頻道之預算,故頻道業者所獲得的授權費用應該要被限制,且具有彼此間的排斥性。但依據公平會曾調查過的前例,系統業者實際支出的採購預算並不到這個金額,實際上所支出的授權費用可能是這個金額的一半。
而且頻道採購預算為系統業者自己經營之成本問題,頻道間應無競爭排擠之關係,此主張實際上僅是拒絕支付合理授權費用予頻道業者,並阻止新進頻道進入市場。這樣的潛規則配合上「下架、移頻、費用給付遲延」等手段,會使得頻道業者越來越弱勢,難以製播優質內容。
對於這樣的狀況,通傳會這幾年都積極的以「調處」方式處理,但是法律賦予通傳會的權限極為有限,而我國亦沒有建立起「授權費率仲裁」或「授權費率裁決」的機制,導致每年爭議不斷,難以解決。系統業者之間多以「240元預算」作為其拒絕提高頻道授權費用之理由,而我國五大系統業者於有線電視全國市場、各縣市市場的市佔率又極高,公平會也應該對這樣的行為進行調查。
通傳會與公平會在這樣的事件中應該權責分明,積極任事,才能保護消費者權益、市場的公平競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