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偉信/香港國際問題研究所秘書長
《逃犯條例》修訂風波已持續逾2個月,執筆之時香港170萬民眾正以「流水式」集會,再一次向特區政府表達「五大訴求,缺一不可」。
運動在「和理非」與「勇武」之間躊躇前進同時,所謂的「國際戰線」近日也不斷升溫︰美國總統川普多次「推特論政」,先是將香港問題與中美貿易談判掛鉤,繼而「建議」國家主席習近平親自與示威者見面,以解決當下劍拔弩張的情況;歐盟與加拿大共同發表聯合聲明,呼籲進行包括所有持分者(利益關係人)的政治對話,以解決當前僵局;英國下議院外交事務委員會主席圖根達特(Tom Tugendhat)更直言,倫敦應考慮給予持國民(海外)護照的香港人完整的英國公民權利,部分媒體更指倫敦可考慮吸納港人優質移民,以舒緩英國可能面對的經濟危機。
香港問題,再一次「被推上」國際政治刀鋒之上。
以「被推上」來標示這場示威與國際政治的關係,原因是有別於昔日香港爭取民主化運動,「國際戰線」是這場運動努力開拓的戰場。事實上,香港的民主化運動多年來也有一個「政治禁忌」,就是運動本身不應涉及「外國勢力」,否則會落北京口實,將運動打成「吳三桂式」引兵入關希望推翻中央政府。
一旦民主化運動被定性為「顏色革命」的敵我矛盾,香港人爭取民主政制將失去正當性,最終只會換來北京打壓。然而,近2個月的觀察,不難發現香港社會已衝破「外國勢力」這個心理關口︰借G20期間,在不同國家報刊登廣告,希望國際社會關注香港目前的情況;策劃不同的網上請願行動,務求有足夠人數連署以啟動英美兩國的回應機制,藉此「強制」外國政府「介入」香港事務。
而身處不同國家的「港僑」,更重新與香港聯繫,協助文宣工作及組織當地支持香港的集會。16日更首次有集會明目張膽地要求「美英港盟」,呼籲美國通過《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以及要求英國單方面確認北京違反《中英聯合聲明》。積極地聯繫外國社會,主動製造國際輿論壓力的社運戰略,是這場運動眾多令人意想不到的突破之一,也似乎令香港社會重拾「國際之都」的美名,再次牽動國際社會與北京之間政經互動。
然而,外交政策從來是兩條腿走路︰建構主義邏輯會強調國家行為的依歸源於其國家在國際社會所設定的「角色」,以及外交政策所彰顯的價值「恰如其分」地與「國內身分認同」及「國際社會身分」產生正面互動;現實主義邏輯會強調國家行為的依歸是客觀的政治及經濟利益,一切的道德原則及制度不過是保障國家利益的手段。
香港示威者所做的,是以建構主義邏輯出發,重提美國作為「普世價值捍衛者」的身分與香港當下問題的關係,從而強逼美國思考「不作為」是否合符美國在國際社會的身分;製造英國作為「前宗主國」與「《中英聯合聲明》的締約方」與香港當下問題的對立,從而強逼英國思考其對香港的道德責任。
這樣的操作,目的是改變國際社會思考香港問題的路徑,由「香港問題為國家帶來哪些利益或困難」轉到「香港問題如何確立或挑戰國家在國際社會的身分」。當然,身分認同與國家利益從來不是二元對立,甚至是身分認同是定義何謂「國家利益」的重要一環,畢竟國家利益是「客觀存在」還是「主觀感受」從來難以判斷。
當然,從不同國際關係學者對川普及約翰遜的解讀,上段提到的「道德責任」對他們思考路徑的影響何謂微乎其微,否則難以解釋早前川普曾直指香港的示威為「騷亂」(riot),甚至直言不明白為何美國及他本人會成為解決香港問題的眾矢之的。
事實上,正如葛來儀在推特中表明,美國政府官員間亟需就香港問題統一口徑,否則又會是一場外交災難。而為何白宮至今仍沒有統一口徑,除了是川普在社交媒體往往「心直口快」,白宮還未在「建構主義邏輯」及「現實主義邏輯」取得平衡,也是至今訊息模糊的原因之一。
事實上,不論是對台政策還是對港政策,美國長久以來有既定分工,《台灣關係法》、《香港政策法》及將會放上日程的《香港人權和民主法案》,都是涵蓋「涉外關係」的本地法案,在「三權分立」框架下代表傳統外交事務的白宮只會「被動地」接受,以免失卻在中美關係的「戰略性模糊」空間,也是美國傳統菁英就中美問題操作的基本共識之一。
然而,川普本來就是這個框架的「局外人」,卻因為「身在其位」成為這個框架的「局內人」,當中的判斷及協調從來不是易事,特別是當民主、共和兩黨幾乎已就法案的基本內容達成共識,環境氛圍令國際社會得出結論,法案通過不過是時間問題。
川普作為一個「政治生意人」,自然希望在這種氛圍下尋找利益,將香港問題與中美貿易談判掛鉤,在社交媒體嘗試「帶風向」主動討論香港問題,既切合他喜歡主動出擊的「身分」,也向民眾及黨內外支持者表明,在香港民主問題上總統也有角色。至於川普的最終目的及利益是爭取連任,還是希望多加條件令美國得到一個「更好」的貿易協議,那就視其幕僚背後的操作了。
政治學的訓練告訴筆者,要糅合兩種截然不同的邏輯,政治談判及制度設計往往是最終政策產出的關鍵。
有趣的是,假如我們將時間線拉到更長更遠,數個影響國際社會主要持分者的政治談判及制度將陸續出現︰英國「理論上」在10月31日就會完成脫歐工作,「新英倫」在經濟及外交事務將有更大的空間(及隱患)處理對華事務及對港問題;歐盟在11月1日新班子將會正式上任,但上任之前要面對歐洲議會不同委員會議員質詢,以及得到歐洲議會最終通過任命,部分對華強硬的歐洲議會議員會如何借此向新上任的歐洲委員會施壓,重新審視對華及對港貿易政策;美國在11月正式進入白宮競逐的倒數365天,民主黨會如何借對華政策拉攏選民,以及攻擊川普不作為開始進入白熱期。
而香港11月下旬迎來的區議會選舉,特區政府如何操作選舉前候選人資格問題,將會影響國際社會對香港政府仍是「一國兩制」有效運作的判斷,從而影響這些國際持分者如何將國家利益與國家身分合流,介入或不介入香港日後事務。
無論如何,《逃犯條例》修訂已由單純的法律議題,「被推上」國際層面的政治議題,已涉及北京、香港、國際不同持分者的利益與身分博弈。借狄更斯的名言,「這是最好的時代,也是最壞的時代」,香港今後是跌入「粉身碎骨」的深淵,或是「浴火重生」令「東方之珠」再現光明,全繫於一眾希望只做「政策」而不做「政治」的特區技術官僚,如何作一個合適「政治判斷」。說到如此,不禁失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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