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榮祥/律師,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委員,長期參與政府機關法制作業先期研究、研商及諮詢
中國海峽兩岸旅遊交流協會片面公告自8月1日起暫停開放大陸居民赴台自由行,有維權律師撰文指出該協會非適格行政主體,竟在法定授權範圍外以一紙公告恣意限制公民權利,如此突襲性變更政策將反噬公權力的可信度;相關評論也在微信流傳,旋遭檢舉下架。同時,香港人民「反送中」逆權抗爭愈演愈烈,眼見港警執法過當並涉嫌勾結暴徒無差別攻擊示威者,激起公務員連署聲明,進而聚眾集會,譴責警隊失職濫權,拒絕盲從特首賣港媚共。──雖是兩起「獨立事件」,但整體觀察可發現:兩者於「外」牽動國際地緣政治賽局博弈,於「內」則凸顯了兩岸三地「法治」理念衝突。
中國號稱「依法治國」,在台灣法界有不少先進相當推崇對岸的立法技術、訴訟程序及新創法規調適。筆者也曾與大陸維權律師多所交流,論及請求政府公開信息、直接確認「紅頭文件」合法性等法制,維權律師言談間頗為自得。但當筆者提問:面對政府就重點建設項目容缺受理,如何透過行政爭訟有效阻止?眼見來賓支吾其詞,頓時令我對「傷害民族自尊心」深感抱歉。中國在法制上確實有個別規範看似比台灣進步,但細察都只是抽離實質後的技術性細節,徒具其形,只有令維權方感覺良好的「安慰劑」功效,一切都是幻覺!
如今中國當局全面維穩,在政治及經濟上改革開放的空間日益緊縮:強推人工智慧(AI)辨識人臉進行大規模無差別監視,並建立「社會信用評分系統」制約人民自我馴化;禁止宗教集會,拆除信仰象徵;高壓統治新疆、西藏,對兒童施予漢化洗腦教育,強押成年人進集中營「再教育」。前開侵害人權、迫害宗教、滅絕少數民族文化的種種作為,當局依然振振有詞地聲稱是根據國家安全、愛國教育、城管行政執法或建築管理相關法律的授權。對照以觀,西方原典的「法治」理念是從保障人民基本權利(與限制政府權力構成一體兩面)出發,與旨在維持中共一黨專政的穩定統治的「依法治國」迥不相侔,後者活脫是一句諧仿的廣告詞!
而香港受賜於1997年以前英國殖民統治的遺產,在中國收回主權實施「一國兩制」後,普通法和衡平法仍獲沿用,法院得邀請英、澳、紐等普通法系國家的法官參加審判,也常引據其他普通法系國家、大陸法系國家(例如德、法、比)法院或國際法院、歐洲人權法院、美洲人權法院的判決先例作出裁斷。所有成文法均以中文及英文兩種法定語文撰寫,透過英文字句可直接連結英、美、歐盟法規體系與先進法律觀念。
筆者長期參與政府機關法制作業先期研究、研商及諮詢,深以為香港律政司所編《香港法律草擬文體及實務指引》體系井然,內容詳贍,可在華文立法技術參考書中稱最,頗值我國法制作業參據;也認為國內廉政、金管、新創與城市治理相關立法,與其隔空從美、德、日抓法條來抄,不如就近向香港取經。
儘管欠缺普選,無從落實「民主」課責,但在公務員中立依法行政及法官獨立依法裁判的「法治」下,香港人民及外國投資者依然充分保有「自由」,而這正是香港在國際金融、貿易、關稅及出入境管理上與中國有所區別並享有特殊地位的擔保,並回頭成為對中國攤牌訴求落實「兩制」全面普選的籌碼。
港府此前試圖阻止公務員集會,宣稱公僕應保持「政治中立」,並須對現任特首及政府完全忠誠,但「政治不是兒戲,在政治中,服從就等於支持」,就是以「平庸」之身盲從為「惡」!公務員不是效忠特首個人,而是要向體制、向核心價值、向香港社會及市民忠誠!為維護法治、為保衞自由、為爭取民主,公務員無畏地挺身走上街頭,僅以此觀,香港儼然是一個憲政共和國!
此刻全港罷工、罷市、罷課,交通癱瘓,民情沸騰。安居台灣的諸公姝,都請看清楚並銘記港人逆權抗爭的身姿,這就是:自由民(freedman)面臨鐵幕降下及奴役枷鎖加身前的奮勇一搏!
天佑香港!香港加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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