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華國/嘉義大學退休教授
台灣每到選舉,特別是總統與中央民意代表的選舉,常出現舉國沸騰,民心瘋狂的景象。民眾關心與熱烈參與選舉,是在善盡公民的權利與責任,應該是好事。至於是否真能選賢與能,有識者則頗為質疑。民主制度未必能選賢與能,但卻有除弊的功能。做不好就換人做。問題是,如果選錯人的頻率過高,可能造成國家社會的虛耗,應該不是國人所樂見。
怎樣才可以選對人?必須考慮的應該是多面向的。候選人的學識、經歷、抱負、人品等當然都需要加以檢核。不過候選人的承諾可能更是關鍵的指標。所謂候選人的承諾不只看他現在做什麼承諾,更應該審視他過去兌現承諾的狀況。所以對政治人物聽其言,觀其行,是絕對必要的。
政治人物做甚麼承諾,當然可以讓選民做為「貨比三家」的參考。不過政治人物的舌燦蓮花,信口開河,隨意地開出選舉支票,事實上也誠非少見。有人在選舉時猛發重誓,真是山盟海誓,好不感人。例如,近日某總統參選人在造勢大會上,慷慨陳詞,說到「準備承擔任何重要任務,為中華民國不惜粉身碎骨」,真是令人動容。不過選民在接受政治人物開出的支票之前,可要考量支票的可兌換性。
政治人物承諾甚麼固然重要,但「未」或「不」承諾的事項,也不可小覷。政治人物不敢做承諾,就連支票都開不出來,有如得到空白授權,很可能成為脫韁野馬,而為所欲為,會令選民事後徒呼負負,後悔莫及。特別是在涉及國家主權、尊嚴等重要議題上,候選人如無法做出符合多數民意的承諾,若他們做出賣國、通敵的行為,則無異找鬼抓藥單,而可能危及每個人的身家性命,可是事態嚴重了。就如有某總統參選人從「未」說過「反對一國兩制」,或「未」承諾「強化國防力量以抗拒外來侵略」,若這樣的人真的當選總統,則台灣危矣!
政治人物過去兌現承諾的狀況,尤其是選民在評選候選人的重中之重。過去我們看到政治人物在競選時的吹牛、膨風,到任期結束時,成了無法兌現的空頭支票。像「六三三辦不到就薪水減半」、「市長會做好做滿」等政治人物的諾言,大家仍記憶猶新。政治人物對已做過的承諾是否兌現,代表他們的政治誠信。人無信不立,台灣選民豈可視而不見。
台灣已逐漸進入大選的熱季。有意角逐大位的政治人物無不使出渾身解數,提出聳動人心的口號,誘人的政治承諾,以爭取民意的支持。雖然人民最大,人民是頭家,每一個人手中的一票是神聖的,但也許你可以把某些政治人物選上台,卻不容易請他們下台。有如請神容易送神難。因此,選對的人才是重要的。要選對的人,最需要關注的是這些政治人物的承諾,特別是他們過去兌現承諾的可靠性。承諾兌現的可靠性,代表他們的政治誠信。缺乏政治誠信的政治人物,還值得我們信賴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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