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嘉承/現職員警
警政署於今年6月1日釋出了一段影片,其影片開頭就表示警界武林高手對抗健身界翹楚到底誰會先跪地求饒,有趣的是底下的留言不論是警官亦或是基層警員,對此影片內容感到非常的憤慨以及極盡的諷刺,究竟是怎麼樣的警察體技教育導致會有「自己人都不相挺」的狀況發生呢?
筆者有下列分析:
未經實戰的套招訓練
即使沒有實戰經驗的人都應該知道,在對方尚未攻擊到你之前,你都不能保證對方會使用身體的哪個部位、哪個方向、甚至是使用什麼武器攻擊;但警察的綜合逮捕術以及測驗都會開頭念招式直接告訴你,對方會出右拳,攻擊你的某特定部位、並且不會反抗,試問這樣的訓練效果在哪裡?
第一線執勤的員警不可能拿出連自己都不認同的武術出來使用,因為他們清楚這反而會讓自己身陷危難。或許會有人問警察的柔道技能為何不能使用,很遺憾,筆者從警邁入第7年,從未在任職後的常年訓練中練習過柔道。
警察的體技訓練不符合4E原則
所謂4E原則指的是容易學(Easy to learn)、容易保留 (Easy to retain)、在壓力下容易想起 (Easy to recall under stress)、有效 (Effective),現今的警察體技拆解成過多且細部的動作,導致員警學習的成效不彰、甚至不能有效攻擊或達成目的,淪為套招評分所需的表演,員警在危難之中更不可能使用這項技能來保命。
街頭執法不是街頭比武
現今警察體技強調要警察處於公平的狀況下,對方徒手警察也要徒手,甚至對方持刀警察還是要徒手對抗,這豈不荒謬?
警察身上的警械是為了保障警察自身安全,不是為了身為武術家的榮譽,在遭受強暴脅迫的狀態中,警察人員得依法令使用警械,確保自己在優勢的狀態下值勤,但是現今全台各警察機關卻未重視警棍、辣椒水這些次級武力的訓練,原因可能是經費不足、可能是教育者自身尚未完善該裝備的知識等等,但不管是什麼原因都不能被當成警察沒被訓練的藉口!
警察所面對的對手不會跟你協議好不能攻擊要害、會適時停手這些事情,警政署若繼續幻想著警察武功蓋世無敵,那只會害死更多第一線執法的同仁。
除了上述這些內容,警察教育尚有太多的缺陷可被口誅筆伐,筆者再次呼籲警政署,應尊重司改國是會議組成警察教育改革委員會,召集專家重新研擬一套適合警察的訓練方法,而不是視而不見,將警察的執勤安全當作兒戲並到處炫耀。
【即時論壇徵稿】你對新聞是否有想法不吐不快?歡迎投稿本報即時論壇,對新聞時事表達意見。來稿請寄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並附真實姓名、職業、聯絡電話,一經錄用,將發布在《蘋果新聞網》即時新聞區,惟不付稿酬。請勿一稿兩投,本報有刪改權,當天未見報,請另行處理,不另退件或通知。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