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黨籍色彩反李進勇當中選會主委,有道理嗎?

出版時間 2019/05/29
論者認為,經過不公平選舉遭遇的李主委一定有能力扮演一位稱職的中選會主委。資料照片
論者認為,經過不公平選舉遭遇的李主委一定有能力扮演一位稱職的中選會主委。資料照片

赫克力斯/台北大學法律所學生

6月28日,國會在國民黨丟擲水球與怒罵中通過了前雲林縣長李進勇擔任中選會主委的任命,筆者認為,這項提名適才適所,並無不當,但為何這項人事任命會引起那麼多爭議呢?

國民黨反對李進勇的主要理由只有一個,那就是李進勇政治色彩太重,他們希望,中選會這個獨立機關應該提名黨籍色彩沒那麼重的人擔任。

但是,以這個理由反對李進勇的人事案,真的有道理嗎?

首先,李進勇的學經歷完整,歷任法官、律師、基隆市市長、雲林縣縣長、內政部、法務部、交通部次長,擁有法學專業與行政經驗,不像前任主委僅有學術歷練而無行政上的實務經驗,導致在面對突發狀況時會做出有爭議的政治決斷。

再來是,黨籍不應該做為決定適不適任中選會主委的主要理由。

因為按中央選舉委員會組織法的規定,中選會是一個合議制的機關,在行使職權時應得過半數委員之同意,而在面對重大決議時,更有需要三分之二以上委員出席同意的門檻規定。

再來是,李進勇在擔任主任委員前就已經主動向民進黨申請註銷黨籍,民進黨亦核准在其任職期間暫予註銷黨籍。換言之,李進勇目前的身分是無黨籍,或許有人會主張李進勇過去是民進黨人士,所以無法超越藍綠行使職權,問題是,在國民黨執政的時代,不僅是中央政府,就連地方政府、法院等單位,幾乎所有的公務人員都是國民黨、或是曾擁有過國民黨籍,如果照著這個論點,看來這些公務人員所做出來的處分或決斷都是可以質疑的囉?

再者,難道無黨籍人士擔任中選會主委就能夠獨立超然的行使職權嗎?過去國民黨提名張博雅擔任過中選會主委,爾後張博雅再轉任監察院長,張博雅是無黨籍,可是她卻在2016總統大選前下令把前兩屆查過的案都清倉結案,包括大巨蛋案、美河市弊案等高度爭議性的案子都在其中,引發行政干預、吃案的爭議。

所以筆者要說,擁有黨籍與否根本和能否超然中立的行使職權不必然有關聯性,反而是和職業操守、專業倫理較有關聯。

李主委在2018年競選雲林縣長時受到許多的抹黑與攻擊,終導致其落選,筆者相信,一位好的中選會主委,最主要的業務是要維持選舉的公平性,維護民主機制,擁有中央、地方歷練。經過不公平選舉遭遇的李主委一定有能力扮演一位稱職的中選會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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