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光裕/中興大學學生
同婚已經可以登記結婚了,但社會衝突依舊,這樣的情況並不是我們樂見的,為了化解社會衝突,接下來就是我們的事了!
所以這篇文寫給對於同婚還有疑惑或反感的人參考,如果你對於同婚還有疑惑請耐心看看我們的看法,也請盡量分享給家中對同婚還有疑慮的長輩看看,如果你不知道如何論述希望能提供你一點想法。
2019年5月24日是同志伴侶可以合法登記的日子,今天早上走出家門,太陽還是東升西落,天上沒有下紅雨,爸爸還是爸爸,媽媽還是媽媽,爺爺還是爺爺,奶奶還是奶奶,一切似乎照常運作著。
對於我們來說,這就是普通的一天 ;但對於同志族群,這是他們盼了好久好久的一天。
今天過後他們可以踏入愛情的墳墓;今天過後他們可以為彼此簽署手術同意書;今天過後他們有了法律上的保障。
但社會的衝突還是存在,所以在這裡我想解釋幾個常見的問題:
1、為什麽要逼我接受同志,我就是不喜歡不行嗎?
同婚專法並沒有逼迫大家接受或喜歡同性戀,還是可以不接受不喜歡,只是基於尊重及包容的成人之美,還給他們跟我們一樣同為人所需的幸福及保障。
2、公投都投過了,為什麼要違反公投765萬民意?
在公投之前大法官已經釋憲,認為同志不受保障是違憲的,我們是一個民主憲政國家,我們需要符合《憲法》給予同志保障,但分歧出現了所以有了公投,那公投第十案:你是否同意民法婚姻規定應限定在一男一女的結合?以及公投第十二案:你是否同意以《民法》婚姻規定以外之其他形式來保障同性別二人經營永久共同生活的權益?
翻譯一下,立法院遵守第十案並沒有修改《民法》,《民法》還是限定在一男一女,並且遵守了第十二案立了本次的專法,以《民法》以外之其他形式保障通志權益,也就是說其實同婚專法完全沒有違背民意。
3、但我當初投票的意思就是不要同性戀可以成家?
關於這點,連公投提出人都不敢使用這樣的用語,因為每個人都是平等的,每個人都有一樣幸福的權利,這是世界趨勢,人類的道德觀已經進化擴展到這個階段了;就像最一開始只有富人男性可以投票;後來,只要是男性就可以投票;又後來,男女都可以投票;再後來,黑人也可以投票了;人類的權利就是這樣一步一步的往外拓展,同性婚姻,也只是進程之一而已。
4、但我害怕同性可以結婚會導致同性戀變多,少子化更嚴重。
已經有許多的科學研究證明,性向是與生俱來的,禁止或開放同性婚姻,並不會使其增加或是減少,今天過後異性戀還是異性戀,同性戀還是同性戀,既然他們本就存在,以後也不會消失,為什麼我們不能尊重且包容他們呢?
5、為什麼要我支持同志,關我什麼事?
承如上述,其實對異性戀而言的確沒有任何影響,但我們身邊或多或少都有同志朋友,甚至是自己的親人,以前同性戀在社會上所受的歧視及霸凌相信不用我多說,但如果對象換成我們自己的朋友或是親人,我們真的忍心嗎?還是希望這個世界可以對他們更友善更包容,更尊重他們跟我們的不一樣呢?
講了這麼多,我想更正我上面說的「5月24日是普通的一天」;不對,5月24日是台灣更美麗的一天,期許今天過後的台灣,能更友善包容充滿愛,不管你是喜歡男生或女生;不管你是什麼性別氣質;不管你是什麼立場;都能化解社會衝突,一起創造更好更美的台灣。
這就是我們身為台灣人的價值,讓這塊土地一天比一天更好一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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