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型正義視角下的原住民族權利重層斲害: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大甲支部案

出版時間 2019/05/04
位於台北市六張犁山區「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區」,圖為示意,與本文無關。市議員簡舒培提供
位於台北市六張犁山區「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墓區」,圖為示意,與本文無關。市議員簡舒培提供

江子揚/政大國際事務學院法學碩士
   
2019年4月,南投東埔部落布農族人Bukun(伍金山)在台北六張犁亂葬崗尋獲其父之墓,係「戒嚴時期政治受難者紀念公園」掘獲的首宗原住民族政治案件當事人,政治受難者伍保忠人,1952年時任警察卻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大甲支部案」涉嫌叛亂而遭逮捕,翌年於羈押期間病逝,後葬於六張犁 。值得注意的是,伍保忠在羈押期間病故,因此雖然判決不受理,但在其判決書仍載:「伍保忠於38年夏,經王三派(當地國校教員)誘惑參加台灣民主自治同盟」。
   
此案件進一步劃歸1951年5月廖學銳案(台灣省保安司令部42安度字第283號),係台灣民主自治同盟牽連最多人的案件,同案其他原住民族目前已知者,尚有時任教員的伍利與務農的洪成,共計3名原住民族族人 (李敖,1991:105;曾培強,2010:85、129)。
   
此事件出土,對於有關台灣威權統治期間原住民族遭受權利斲害情事,突顯出以下重點:
 
一、既往原住民族長期受到國家封鎖與隔離,對於白色恐怖期間社會狀態與事件相對陌生,因此得知資訊也極其有限。此為政府系統性權利侵害層面。
 
二、由於案件當事人在羈押期間亡故,因此沒有最終判決書,對此國家後續應如何對其進行平反,有關單位仍需研議。此為法制層面。
 
三、國民政府1949年遷台後,針對原住民族在內的台灣住民廣泛推行「國語化運動」與改漢族姓名措舉,進一步導致原住民族族名與語言逐漸流逝與消失,因此如同此案,潛藏於政治案件中的原住民族受難者絕非一隅。此為文化權剝奪層面。
   
針對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工程,不僅有其重層(Multilayered)殖民性格,過去在威權統治期間,原住民族所遭受的權利斲害也是具備多層次的向性,因此原住民族轉型正義工程不僅包括白色恐怖期間政治案件,也涉及更深層有關土地、居住、語言、歷史、文化等層面的權利回復,係一種螺旋型(Spiral)轉型正義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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