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禮詩 /海軍官校軍事學科部前教官、《漢和防務評論》特約撰稿
神盾驅逐艦「史塔森號」(USS Stethem DDG 63)及「勞倫斯號」(USS William P. Lawrence DDG 110)日前通過台灣海峽,其間史塔森艦少見的開啟「船舶自動辨識系統」(Automatic Identification System, AIS),因而引發了諸多的討論;從討論中看到了國軍在軍購裝備之外的需求,值得國安高層注意與思考。
美艦通過台灣海峽期間開啟AIS系統,上個月並非首次。去年7月以來的7次巡航台海的紀錄中,去年11月28日神盾驅逐艦「史托克岱爾號」(USS Stockdale DDG 106)與隸屬於軍事海運司令部(Military Sealift Command)的油料補給艦「沛可斯號」(USNS Pecos T-AO 197)通過台海時,沛可斯艦在福州以東的位置即開啟了AIS,並大約在通過小琉球以西海域後才關閉。
若以為AIS是軍艦安全防護設施、自我防衛的重要手段,那還真是貽笑大方。AIS是「國際海事組織」(IMO)鑒於其航行安全及航運管理的重要性,在《海上人命安全國際公約》(International Convention for the Safety of Life at Sea, SOLAS)中規定300噸以上的各型船舶必須安裝,但軍艦及公務船(如海岸防衛隊)因任務需要,可視狀況開啟。
美軍飛彈驅逐艦「費茲傑羅號」(USS Fitzgerald DDG 62)、「馬侃」(USS John S. McCain DDG 56)及挪威「英斯塔號」巡防艦(HNoMS Helge Ingstad F-313)發生碰撞事件的血淚教訓中,雖然證明了AIS有助於航行值更官(watch officer)研判碰撞危機是否存在,但AIS不是「光明燈」,開啟了就能要求其他船舶避讓;且軍艦並沒有直航的優先權,無論追越、被追越、交叉相遇或迎艏正遇,還是必須依照《國際海上避碰規則公約》(Convention on the International Regulations for Preventing Collisions at Sea, COLREG)的相關規定進行避讓。
此外,海軍是否必須透過AIS顯示,才能掌握美艦在台灣周邊海域的活動?事實上,神盾級驅逐艦的SPY-1D雷達使用S(E/F)波段,以平均功率58千瓦,獲得450公里的有效搜索、追蹤與鏈傳距離,原理上其雷達波在600公里外應可被國軍成功級、濟陽級巡防艦及基隆級驅逐艦的AN/SLQ-32(V)2電戰系統截收;而雷達波截收及交叉定位的能力是電戰部位基礎級戰技與戰情中心的組合訓練。
此一既非「電子攻擊」(electronic attack, EA),亦非「電子防禦」(electronic protection, EP),而是最基本、用以接收電磁信號的「電子支援措施」(electronic support measures, ESM)作為,是海軍執行聯合情監偵作業的基本功;從日前海軍聯合艦隊作戰中心(JFOC)主任誤判美艦數量而遭調職的新聞報導,多次提及作業平台的組合,即可見一斑。
此次美艦通過台灣海峽,從各級長官及學者專家的討論中,凸顯了對AIS功能、聯合情監偵作業與電磁頻譜作戰的不夠了解,就此可以發現,國軍極度缺乏與美日軍事演習的經驗,靠著極為少數的官兵赴美受訓,難以產生「漣漪效應」(Ripple Effect),最終還是閉門造車;我們對美軍如此陌生,戰時即使美軍來援,缺乏識別方式、通信頻道,無法構成「共同作戰圖像」(common operating picture)、取一致之作戰行動,根本無法產生綜效。
蔡總統經常在演講與座談中經常提到台灣是區域安全穩定的貢獻者,國軍是區域安全的第一線。既然如此,當下美國對台極為友善、軍售屢有突破之際,宜更進一步的要求美方進行聯合軍演,使國軍得以精進戰技、見學戰術與前瞻戰略,獲取肩負第一線重任的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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