街頭鬥毆事件等於社會治安惡化?是誰增加了犯罪恐懼感?

出版時間 2019/04/02
行政院長蘇貞昌月前在治安會報撂下重話:「酒店、夜店門口若再發生鬥毆,就撤換警察局長!」全臺各縣市警察首長如坐針氈。圖為高雄市日前發生街頭暴力事件。資料照片
行政院長蘇貞昌月前在治安會報撂下重話:「酒店、夜店門口若再發生鬥毆,就撤換警察局長!」全臺各縣市警察首長如坐針氈。圖為高雄市日前發生街頭暴力事件。資料照片

陳又敬/高雄市政府警察局鼓山分局督察組警務員、中央警察大學犯罪防治學系博士
 
行政院長蘇貞昌月前在治安會報撂下重話:「酒店、夜店門口若再發生鬥毆,就撤換警察局長!」對此,全臺各縣市警察首長無不如坐針氈、有如驚弓之鳥,深怕自己下台一鞠躬。降低犯罪率向來是行政首長打出為治安負責的口號之一,而街頭暴力鬥毆是否就是「治安惡化」的象徵?
 
在衡量治安好壞的指標,尚包含許多項目,如刑案發生數、犯罪率、破案率、嚴重犯罪、累(再)犯率、犯罪被害調查、犯罪自陳報告等諸多客觀評估方法。僅以警察績效、警察服務滿意度等片面論斷社會治安良窳未免過於主觀,尤其當發生街頭鬥毆時,即指責警方不重視治安,導致治安敗壞。於此反思在標榜「治安內閣」的同時,導致加深民眾對於治安惡化的印象,擔心自己走在路上隨時可能遭遇危險,實非大家所樂見。
 
根據2011年學者Maguire對於犯罪恐懼感的研究顯示:20%的受訪者擔心被殺害、50%的人擔心不在家時發生住宅竊盜、30%的人擔心在家時發生住宅竊盜、44%的人擔心汽車竊盜。然而,有趣的是很少受訪者表示,自己曾是上述親身經歷的犯罪被害人(Steven P. Lab,2015,p13)。從而可知,當院長將夜店鬥毆處置不當之責歸咎警方,再加上媒體戲劇性的報導時,不免造成民眾對犯罪被害恐懼的升高,而這種恐懼程度往往超過實際上犯罪的程度。
 
回頭細究鬥毆原因不外乎是年輕氣盛的消費者所引發的糾紛與衝突、爭風吃醋、互看不順、及與店家的消費衝突等臨時起意施暴。現行警政模式採取快打部隊、優勢警力、臨檢掃蕩、威力路檢等,尚無法完全預防。如從情境犯罪預防的觀點來看,除了調整巡邏勤務,增加監控與壓制外,改變夜(酒)店的保安設施、管理方式等特徵,並賦予相關主管機關裁罰之責、訂定業者自主管理辦法,方能產生長治久安之效。
 
適度的恐懼有助人們採取預防措施,但過度的恐懼則可能造成社會動盪。為政者要能明察治安惡化之虛與實,一昧將預防犯罪責任全部歸屬警察,實乃不可承受之重。治安問題千頭萬緒,短治絕對難安,街頭暴力絕對不只等於犯罪問題。為政者如何制訂治安良策,抑制特殊案件過度報導,適度降低犯罪恐懼感係值得省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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