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線社工的控訴:社福機構是「勞基法幼兒」?

出版時間 2019/03/20

費馨女/一線實務社工
 
3/18傍晚得知社工圈的消息,新女性聯合會因為認為7名社工在外散布不實謠言,直接叫這7名社工「明天不用來了」,要求7名社工在1小時內收拾東西離開,疑似非法解僱。
 
自民國98年行政院勞工委員會(現為勞動部)公告後,社會團體便適用《勞基法》。但現在已經108年了,這10年來恐怕社會團體都還是「勞基法幼兒」,對於勞動法規權益、人事管理觀念都十分落後。
 
社福機構沒有錢聘請勞動顧問、人事專才來改善勞動環境就算了,還壓榨專業人力,期待他們接受不恰當的待遇,最後在當免洗筷丟棄。用社工人員來「洗人事費」、「洗專業服務費」、「回捐」這種陋習行之有年。
 
你以為的社會福利是不營利,對,帳面上不營利,那有什麼困難,反正也沒人在意社福服務怎麼計價。不好意思,這就是這個小島上的社會福利,跟工程一樣是外包採購,到頭來還是有人要貪「愛心錢」。
 
一次叫7名社工「明天不用來了」,這樣的如此重大、疑似勞工權益損失的案件,這個案子還是由台北市政府家庭暴力暨性侵害防治中心委託出去的勞務採購案件。還好社會局在3/19發新聞稿,依照採購相關規定請台北市勞動局介入調查。
 
雖然社會團體是「勞基法幼兒」,但也不致於是「採購法幼兒」吧?採購法早早就規定勞務必須要符合《勞基法》相關規定,現在想賺政府的錢都可以不用好好讀契約、讀法規,帶頭違法嗎?最好還有針對社會團體的勞務委託案臨檢,專門查緝這種案件!
 
《採購法》沒有規定廠商不能虧錢,如果覺得承包社會福利服務很沒賺頭,那就不要賺。我們就好好回頭來看看社會福利預算跟制度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該增加預算的就每年慢慢增加,做不了的就別做了,以免社福團體帶頭製造社會問題!

【即時論壇徵稿】你對新聞是否有想法不吐不快?歡迎投稿本報即時論壇,對新聞時事表達意見。來稿請寄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並附真實姓名、職業、聯絡電話,一經錄用,將發布在《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區,惟不付稿酬。請勿一稿兩投,本報有刪改權,當天未見報,請另行處理,不另退件或通知。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