調解委員:軍退創業成功的豬隊友

出版時間 2019/03/10
論者認為,「實話」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紛擾,無助達成協議。有時侯,「不說」或是「不真實的非謊話」反而會是不得不的選擇。示意圖
論者認為,「實話」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紛擾,無助達成協議。有時侯,「不說」或是「不真實的非謊話」反而會是不得不的選擇。示意圖

王威鈞/法學博士、調解委員 
 
上市公司十銓科技夏澹寧董事長日前接受採訪,暢談軍職退伍後的創業歷程,不僅堪稱退伍軍人楷模,更是創業者的標竿,不數日點閱便破21萬。但是從留言來看,讀者對於報導中「1993年,43歲退休的他月領高達7萬元終身退休俸」留下一堆負評,「退休俸」議題顯然掩沒了夏董的創業歷程與心血。
 
一篇勵志文章失焦為年金口水,實在可惜;夏董成為反年改的豬隊友,也是無辜!
 
要怪就怪「7萬元」這三個字! 

夏董與撰稿記者如實陳述,用以彰顯移民美國的生活不易。但這7萬元月俸看在一般受薪庶民眼中,卻有著極為強烈的剝奪感。如果夏董不講「7萬元」,記者僅報導「退休俸雖稱優渥,卻難以支應移民美國生活所需」,應該比較可以避免負評?
 
談判時可否說謊? 
談判學中有個議題:談判時可否說謊?
為人處事當然不應說謊!即使爾虞我詐的談判桌上,亦是不宜。俗說話「一謊得十圓」,「雞蛋再密也有縫」,萬一謊言被拆穿,信用掃地,過去的努力付諸流水不說,未來還得付出更多的代價才能重建他人信任。
談判雙方缺少互信,當然不利於協議的達成。
不能說謊,是否得一五一十地向對手裸身坦白?
倒也不必!不能說謊,卻是可以選擇「不說」!
 
不可說謊!可以「不說」! 
前述夏董若說退休金低於「7萬元」就是說謊,但說「不知道」、「很勉強」、「餓不死」、「過得去」、「夠溫飽」、「還可以」、「還不錯」都是不同程度的的「不說」。相不相信是對方的事,但給個模糊的不確定答覆至少會是比較安全。
有位企業主在檢調偵訊前諮詢律師,表達自己不想說謊,有意和盤托出。律師則建議如上「不說」,至少「沒問不說」。調查本為檢調的職責,當事人不但沒有主動表述的責任,更有保持緘默的權利。多說多錯、多露破綻,讓對方順藤摸瓜反而不妙。
談判、調解桌上亦是如此,不宜說謊,但可以不說,除非是想要滿足對方心理的「善意、無害白色謊言」。
 
「不真實」的非謊話? 
除了「不說」之外,「不真實」亦是可以被接受的選項。國際衝突談判中,涉入者慣用的「聲東擊西」、「虛張聲勢」戰術即是。它不是「真話」或「實話」,但也不是「假話」或「謊話」,姑且稱之為「不真實」的「非謊話」。
上述夏董案例中,若回以「很勉強」、「餓不死」、「過得去」、「夠溫飽」便是。但若考量地理條件,在台灣是「不真實」;在美國卻是「真話」、「實話」了。
房屋仲介吹噓標的物,必須添油加醋、虛構競爭者,尚屬「非謊話」。但明明是凶宅、漏水,卻說沒有,便是說謊,當然是不OK的。
調解桌上,加害者揚言「要告就去告」,可能就是一種虛張聲勢的「不真實」資訊,不用太當真。反之,被害者威脅「若不接受和解條件,告上法院一定要求更多」,這種「過這個村沒那個店」的「損害擴大」也不用太在意。一切依照情勢與實際數據研判即可!
至於調解委員在調解桌上的言行又比受調解者受到更多規範,不得不慎。
 
「謊言」被拆穿,破壞誠信,有礙和解;「實話」卻也可能引起不必要的紛擾,無助達成協議。有時侯,「不說」或是「不真實的非謊話」反而會是個不得不的不錯選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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