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昱達/丹尼老師的公民教室創辦人、高雄市新莊高中公民科教師
壓迫竟來自於被壓迫者本身
猶太裔哲學家、同時也是遭受納粹迫害的漢娜鄂蘭(Hannah Arendt)曾言:「猶太地方議會的其中一項主要任務是,依德國人要求的人數把猶太人送到集中營,確認有符合德國人嚴格規定的猶太人口比例。」她認為猶太官員對大屠殺的後果本身扮演毀滅同族的角色,且無疑是整個黑暗歷史中最黑暗的部分。
誠如黑格爾所言:「歷史給我們唯一的教訓,就是我們無法從歷史中得到任何教訓。」在這次華航機師罷工事件中,仍可看到許多「猶太官員」們充斥著各大新聞留言區,大聲斥責機師「只為一己之私、不顧旅客權益」、「薪水這麽高還如此貪婪不知滿足」、「有能力就跳槽啊幹嘛把旅客當人質」。
人們似乎早已遺忘2014年在颱風天降落失敗而造成49人死亡的復興航空澎湖空難,也將2017年在台北南港因過勞駕駛而導致33人死亡的蝶戀花遊覽車翻覆事故拋諸腦後,喔,當然也不會記得2018年台鐵不負責任要司機硬開故障車導致18人死亡的普悠瑪事故。因為悲劇導致的痛覺事不關己,也就麻痹健忘了。
罷工的本質究竟為何?
講到勞工權益抬頭,不得不提1886年5月1日的芝加哥大規模罷工事件,當時人們爭取將工時縮短為8小時。大規模罷工引起警方鎮壓,射殺了數名參與者。到了5月4日,有2500名勞工聚集乾草市廣場進行抗議,在散會時,武裝警察進場鎮壓,同時廣場發生爆炸事件,事後警方跟媒體咬定是無政府主義者所為,逮捕大量勞工領袖。並在審判後將多人以「蓄意謀殺警方」判處死刑,雖然當中許多人被證實根本沒到現場,或者在其他地方宣講。
當時,被處絞刑的工運領袖史比司說:「終會有一天,我們死亡的沉默,會遠比今天你們所要壓制的言論更為宏亮有力!」
我們總以為時至今日,勞工的處境能稍稍不如此卑微,但仍舊有大量的民眾不解罷工的本質。罷工本就是勞工捍衛自身權利的最後手段,其目的就是藉由拒絕提供勞務,以阻礙事業正常運作的對抗行為。罷工從來就不是勞工樂見的解決問題之道,尤其是慣老闆的嘴臉與《勞資爭議處理法》早就為合法罷工權的行使設下重重的阻礙。包括:
一、必須由合法組織的工會發起,但台灣有許多中小企業根本未成立工會,甚或成立過程中遭老闆惡意刁難。
二、必須「非」法律禁止或限制罷工的行業,像是教師、軍人就無罷工權,而醫院、水電供應業等勞工則須和資方約定服務條款才能罷工。
三、須經過調解不成立,亦即工會得承受主管機關或資方的摸頭與河蟹。
四、經工會成員直接不記名投票並獲半數同意,這凸顯罷工並非工會領導者一意孤行,而是該行業勞工的共同心聲。
合法罷工權的取得與發動過程,有如一場障礙賽,更遑論還得承受罷工期間無薪水、罷工後可能影響升遷、雇主秋後算帳等風險。
有些人批評機師罷工應「慎選時間」,不該在春節最繁忙的時候罷工。這論點著實令人莞爾,罷工就是要以造成最大社會成本,來向資方施壓的手段。民眾固然可以因感到不便而憤怒,但苗頭可千萬別指錯方向,因為資方最希望的就是大家去責怪罷工者,而最害怕人們覺醒,認清原來忍受一時不便,可以換來更好的勞動條件。
我們必須感謝在歷史上為勞動權利努力的人,而不是反過頭來指責他們爭取健康工作的權利,然後在悲劇發生時,敲下「天佑台灣、RIP」來掩飾自己的罪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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