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T/某醫學中心實驗動物中心獸醫師
今天《中國時報》頭版報導,有知名律師在「公共政策網路平台」提案,為了提升家犬和家貓權益,建議財政部未來修法給飼主每年兩萬元的扣除額,而如果實施對象限於所得稅率在百分之五的受薪階級身上,每年將可少繳一到二千元的稅,可以用來補助飼主買飼料和寵物醫療費用支出,算是個小確幸,這篇議題的版面還特別放在蔡英文總統提到去年超徵500億元的報導下面,看起來似乎相當有說服力。只是,站在第一線動保工作者的眼中,會覺得這種作法對於政策大環境恐怕沒有什麼作用。
寵物登記從沒有在台灣落實
報導內容雖然說,這個政策可以搭配寵物登記制度來實施,但卻忽略了寵物登記在台灣從來沒有被落實,以去年的資料來說,170多萬隻家犬、70多萬隻家貓,晶片植入率大概只有一半,和《動保法》多年來規定「強制植入晶片」的想像差距太遠,理由在於養狗養貓毛事一堆,飼主不想負擔責任。而各縣市動保處幾乎不敢依法開罰,只會千篇一律地重複「會以勸導代替開罰」的說詞,理由則是因為怕處罰下去,飼主的愛就會不見,動輒棄養毛小孩,造成浪浪滿街跑。
只要不登記成飼主,寵物就算惹出什麼毛事,飼主也可以推說那是流浪狗,拍手不管,只要不登記成飼主,當然也不用花錢幫寵物打疫苗(法定義務,但施打率大概六成,比先進國家低)、結紮(法定義務,但大概只有五成)、帶去看醫生(不然可能被說是虐待),甚至農委會以前還曾經倡議要學歐洲國家,對飼主課稅,林林總總算起來,登記成飼主根本沒有什麼好處,反正不登記也可以說自己愛狗愛貓愛毛小孩,傻子才去登記。在寵物登記沒有落實的情況下,說養寵物要減稅,或許太過超現實了一點。
減稅政策可以鼓勵寵物辦理登記嗎?
雖然反過來想,那就用減稅當誘因,吸引飼主來辦理寵物登記怎麼樣?算算花費也是不切實際,因為登記費(約300元)、疫苗費(狂犬病每年打一次就200元)、結紮費(大概1,000到3,000元)這些法定義務的支出總和,搞不好就會超過這個政策所說的每年減稅一千到二千的小確幸了,更不要說台灣動保法的罰鍰都是以萬元在起跳,原本就是不想負責任所以不登記的飼主,怎麼會貪圖這微薄的減稅額度,去辦寵物登記了?
看成在鼓勵有愛心的飼主不行嗎?
把上面這些不是真正愛貓愛狗的飼主都去掉,認為這個政策是在對真正有愛心養狗養貓,也有植入晶片的飼主好不好?只能說政策被濫用的機會實在太大了,飼主只要不幫寵物辦理死亡登記,是不是每年都可以拿到扣除額?會不會有飼主年底辦登記,繳稅後就挖掉晶片棄養?
結論:減稅不如免費疫苗和免費看病
愛狗愛貓人人會講,動保工作者人人也聽到膩了,但是不是個好飼主,表面上絕對看不出來,光是不辦寵登、不打疫苗、不幫犬貓絕育的飼主,在獸醫院或動保處都看多了,憑什麼讓這些人也減稅?
與其是養狗養貓就可以減稅,不如把福利花在真正會帶寵物看醫生、打疫苗飼主身上,讓他們打疫苗免費、看醫師免費,結紮免費,用實物給付取代金錢給付,不是更實際嗎?否則,養一隻就減一千或二千,這種齊頭式的平等,那台灣家犬家貓大概二百五十萬隻,國庫要花掉多少錢在那些連疫苗都不打,卻說自己愛毛小孩的飼主身上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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