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位警察的心聲:​警察督勤制度的缺陷與泡茶習慣

出版時間 2018/11/18
督勤系統是指警察機關中的長官來對基層員警做出勤務運作以及內務缺失的評核,這樣的督導考核機制是有其必要,但制度中是否存有缺陷?警員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片
督勤系統是指警察機關中的長官來對基層員警做出勤務運作以及內務缺失的評核,這樣的督導考核機制是有其必要,但制度中是否存有缺陷?警員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片

施嘉承/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監事、現職員警

一樣米養百種人,警察的個人因素在勤務運作上也會有個別的差異,於是我們也就有所謂的督勤系統,由警察機關中的長官來對基層員警做出勤務運作以及內務缺失的評核,這樣的督導考核機制是有其存在的必要性,但這樣的制度中是否有缺陷呢?

一、五層督導體制並非呈現正常的比例

依據「警察機關強化分層勤務督導實施計畫」我們可以發現,基層警員在地方上受到除局長、副局長、督察長以外的所有人督導,而基層警員以上,局長、副局長、督察長以下的官員幾乎不受他人的督導,也就是說明明是該逐層監督來確保勤務運作的督導體系,實際上分層管理幾乎無法實施。

舉例來說,依據「警察機關勤務督察實施」以及「警察機關強化分層勤務督導實施計畫」規定各級督導人員除因勤務性質報准得著便服督勤外,應一律穿著制服,但許多長官督勤時並未著制服違反督導規定,導致值班人員有時並不能區分是督勤還是民眾報案,甚至經常可以看到便服人員在派出所內指責制服警察的奇景,可想而知我們的督導體系在第一、二層已喪失其督導作用。

二、督導勤務是長官獲得超勤加班費的大宗來源之一

「警察機關外勤員警超勤加班費核發要點」規定,長官能獲取加班費的方式就是在規定辦公時間外,實際督導勤務或帶班執行勤務之時數,但除了派出所正、副主管以外,警察機關的長官只能透過專案等特別勤務才可能有帶班的機會,於是在某些地方的特別勤務數量不足時,長官可能就會有想賺取超勤加班費而編排過多督勤勤務的狀況出現。

三、督勤內容並未被審視且檢討必要性,導致出現長官泡茶賺加班費文化

警察勤務的標準流程多如牛毛,且在明文規定的標準流程外尚有其他地方機關喜好的標準,例如筆者曾被要求「辦公室抽屜不得放公文」、「員警休息(備勤)室陽台不得曬衣服」等要求,而這些督勤內容是否有被攤開檢視過其必要性?試問這些對於警察勤務運作又有什麼幫助?又或者是僅是為了告知大家我們又給了基層員警多少個行政處分?

而在許多地區的督勤人員在簡單的督導後便開啟泡茶消磨時間的開關,甚至泡茶的時間遠遠勝過執行督導勤務的時間,於是警察人員必須學會泡茶的文化由此而生,那我們不禁想問,為何編排如此多的時數來泡茶領超勤加班費?督勤時數與次數是否應減量與減少?

督導體系首先必須就督勤內容、人數、次數以及時間長度做通盤的檢討,如果中間管理階層完全不受控,那警察體系的督導不過只是欺壓基層警察人員、讓長官溢領超勤加班費的腐爛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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