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俊愷/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法務專員、律師
由反同團體下一代幸福聯盟提出的「反對國、中小施行同志教育」與挺同團體提出的「支持國中、小實施同志教育」二公投案即將於11月24日交付全民公投決定。目前已經舉辦一系列的公投意見發表會,儘管發表會有禁止仇恨言論的規定,但他們仍然會從言語中傳達「同志就是不好、不正常」的歧視。
反同代表不斷在發表會中宣稱,他們尊重同志,關懷同志,並舉「走出埃及」組織為例。他們主張在國中、小就讓學童接觸同志教育是不適齡的,並且指出性傾向是可以改變的,讓學生過早接觸同志教育會讓他們受到「引導」成為同性戀,還用許多「前同志」作為例子,其中一位郭大衛先生甚至成為反方代表,在3次發表會中重複念稿暴露自己年輕的性行為歷史有多麼不堪,現在娶妻過著異性戀生活有多棒。
「出埃及記」是《聖經》中摩西帶領人民逃離埃及的故事,因為這種重獲新生的概念,也被反同者使用而成立「走出埃及」組織,來「幫助」同志、跨性別「(逃)離開」過去身分,該組織宣稱他們不強迫改變同性戀性傾向,並非進行扭轉治療,而是協助「自願」想要改變的同志。
所有國際權威醫學意見都指出,同性戀早已不再被視為一種疾病,反同代表也說:「我們並沒有把同志跟跨性別當作疾病」。如果是這樣,那麼為什麼會有這些否認與切割同志身分的「前同志」出現呢?為什麼「出埃及組織」中的文宣都是厭惡自己陷於同志情慾之中的故事,而沒有厭惡自己是異性戀的故事?
追根究柢就是在反同團體眼中,同志和跨性別就算沒有病也有罪,是需要被矯正的。但反方代表沒有說的是,國際出埃及組織早於2013年解散,創辦人出櫃承認自己是男同志,並為被他強迫進行扭轉治療的同志、跨性別道歉。
反同團體不斷引用美國心理學會(American Psychological Association APA)學者Lisa M. Diamond博士的研究,企圖證明性傾向是流動的,並以此推導出性傾向可以改變,若太小接受同志教育有可能「引導」孩子成為同性戀。
事實上,Diamond博士早已出來批評反同團體曲解他的論述,將她研究心血用來支持性傾向扭轉治療,她強調她的研究只是證明了性傾向(包含同性戀、異性戀、雙性戀)的成因有先天與後天,成因複雜,但即便性傾向會改變,也不代表可以「選擇」或「控制」。反同者犯了一個嚴重的錯誤,就是認為如果性傾向是天生,就不會改變,反之若不是天生的,就可以改變和控制。
她指出這種說法是不具邏輯及科學性的,因為會改變跟「選擇」和「控制」乃是不同概念,並舉例說:「就像是一個人在青春期會經歷各種身心改變,但不能說這些改變是一種『選擇』或是『控制』。」也因此,Diamond博士極力反對扭轉治療。
性傾向難以改變且成因複雜為國際權威醫學見解,並獲得大法官引用,過去用來改變同志性傾向的扭轉治療,在我國已經被宣告違法,它之所以不被醫界所承認,就是在於這種治療核心內容就是否定同志的人格、自我,身為同性戀是羞恥,對同志身心都有所傷害。
反同團體一再強調,孩子如果接觸同志教育就會被「引導」成為同志,如果這是事實,在過去異性戀教育下,同志應該不會存在才是,因為「接觸同志資訊就成為同志」更是毫無任何科學根據。
應該進一步提出疑問的是,成為異性戀不用再三檢查,成為同志和跨性別就要小心翼翼,當孩子有性傾向、性別認同的困擾時,反同團體要的不是教導孩子接受自己也是正常的,認同自我,而是以個案輔導處理,要求孩子不要太早下定論,避免「誤當了同性戀」。如果反同團體接受同性戀不是疾病,性傾向不分好壞對錯是平等的,為什麼他們不是擔心同性戀和跨性別的孩子,在都是異性戀的教材中「誤當了異性戀」?
從「走出埃及」組織到擔心學童被同志教育教成「同性戀」等事蹟,處處潛藏對同志和跨性別學童的歧視以及負面評價,只會讓這些性少數的學生持續否定自己。
作者註:「幸福盟婚姻公投提案過關 守護台灣粉專:認清同性性傾向的事實」 此則內容錯誤引用瑞典同志伴侶自殺率研究的爭議,已經引起多方撻伐。
【即時論壇徵稿】你對新聞是否有想法不吐不快?歡迎投稿本報即時論壇,對新聞時事表達意見。來稿請寄onlineopinions@appledaily.com.tw,並附真實姓名、職業、聯絡電話,一經錄用,將發布在《蘋果日報》即時新聞區,惟不付稿酬。請勿一稿兩投,本報有刪改權,當天未見報,請另行處理,不另退件或通知。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