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國榮/自由業
日昨筆者有機會重訪大埔,由當地被配建地住民朋友帶領,走過台積電早已選地近期要做封測開發,目前圍籬的大塊地,走入國家衛生研究院,其間,朋友指向坡下頭份,說這裡地寬,從沒有水災,由下附圖可知台積電的黃色位置,即圖右竹科竹南園區原有123公頃,需求約33公頃,台積電地即其最西側,故竹科向左延伸的都市計劃區段徵收共154公頃,扣掉需求33公頃後,竟然是需求外的數倍擴大之綜合開發,應是以園區需地之實公益,做無必要之「虛公益」擴張,也就是趁機加碼,把公益轉為大量利益追逐。
以是思省,如圖,在「虛公益」大量擴張下,有必要把在邊緣的大埔四戶,見圖左上斜線與照片,在不妨害公序下,又不願參與之農地也獲得集中保留情況下,猶毅然非拆不可嗎?時縣長劉政鴻以交通理由非拆不可,現場一再勘察,公義路24米與仁愛路12米老神在在,根本無妨礙交通啊,筆者住新竹舊城,社區有12米路寬真的就不錯了,多的是8米以下。
此事件弄得腥風血雨,徵收區內死兩人,傳公務員也有因此案離奇死亡的,既然已全國知名,今夏張藥房重建典禮後正式動工,那麼這種徵收,「虛公益」,假公益之名,即該反省,為何會獲內政部同意呢?當初就不用劃那麼大,比如劃到仁愛路那邊,仁愛路這邊的就不劃入,就根本不會有大埔四戶的悲歌,朱阿嬤與張藥房主人張先生也不用死亡,我們的公務員怎麼了?
政府公務員行事如此,在市地或農地自辦重劃方面,由於內政部所擬獎勵辦法裡,給予地主自辦自組重劃會,開這麼寬大、無須利益迴避法約束的大門,因為地主不是公務員啊,在利益追逐下,派系立刻形成,劃所欲劃,黑道背景者尤不能阻止,則其悲慘,恐更勝於公辦者,也比上述公辦之區段徵收更有殺傷性,難以申訴、大量見光受輿論指摘如大埔事件般全國注目制衡。
故對先前黎明幼兒園林園長之撞台中林市長車,其長期困苦,應可想知,因為是自辦重劃,私對私,非公辦可以易被廣受批評與有較快之政府自我檢討修正,以自辦的虛公益之強,既然可以「愛劃那裡就劃那裡」,當然也可以「不劃這裡」,那麼竹南大埔政府核定徵收後,又可修正,把不願意參與的農地集中保留,張藥房且獲重建,我們想不通為何寬鬆的自辦裡,有條道路一定要穿過黎明幼兒園不轉彎,且幼兒園被配地,有300坪是「放逐邊疆」,迄今不解?
自辦重劃,當然是整理土地,更有效使用土地以方便建設,帶來繁榮,惟很容易讓建商財團繁榮荷包,大發利市,多數的中小地主,其實被劃被割,「不知所云」,更在官司裡「不知所終」。
願幼兒園在這風暴裡,不要「不知所終」;內政部修獎勵辦法根本沒有換藥,如要換藥,就要從重劃會組成做起,理監事有一半是公務員的話,直接監督干涉,重劃書必然不會為脫繮之虎亂劃而被形式審查慣例通過啊,那麼自辦之名,改為半自辦又有何不可?遇到困擾延宕多時,政府行政介入,可以要求自辦的重劃範圍再被檢討,這不是在獎勵辦法裡都可為的嗎?
正視問題,才能止血。大埔事件,塵埃落定後,有農地不願參與而被集中務農者,從最近台積電要進駐,利多燒開,土地炒熱起來,有人後悔,因為建地圍繞下的農地,再也不能改為建地,如大大葷地裡的少少素地,但大埔四戶不是一向就是建地嗎?此情此景,冰熱自知,更覺自辦重劃獎勵辦法應有彈性與但書,還有說明會與公聽會都要有公務員主持,主動去對被重劃地主說明利益與公益,讓對象不能以不清楚事後反悔,也避免以「虛公益」的強制性,讓對象極為不服而發生社會案件,這根本就可以做到的,也使《憲法》第15條財產權真諦受到尊重。
大埔農地保留區秋風滾滾稻浪,誰說劃定即不能變,即毫無保留死挫黑暗呢?計劃書是人為的,難道固若金湯,劃定如水泥,不能變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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