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普悠瑪事件看風險預防

出版時間 2018/11/11
論者認為,台鐵應藉普悠瑪事件的血淚教訓,做為下次前車之鑑,加強司機員對機械、電子的知識與技能。示意圖。資料照片
論者認為,台鐵應藉普悠瑪事件的血淚教訓,做為下次前車之鑑,加強司機員對機械、電子的知識與技能。示意圖。資料照片

佘通權/中華工商研究院副教授
 
本年10月21日台鐵花東線普悠瑪自強號出軌事件,造成18人死亡,是臺灣鐵路自1991年以來最嚴重的鐵路事故。當天列車下午2點50分從樹林站出發時,控制及監視裝置(簡稱TCMS)警示燈就異常,但當時臺鐵允許照常發車,司機員曾在事發前報告列車異常。內部簡訊顯示雖然列車曾在宜蘭站停留僅兩分鐘進行維修,但是不成功,調度員指示司機員繼續行駛,到花蓮換車,沒想到,到雙溪站後,動力突然切斷,關閉自動防護系統(ATP)繼續行駛,在進入新馬站大彎道時,因超速出軌,車廂翻覆釀成悲劇。
 
這次事件讓我們連想到在2002年5月10日,一列途經英國倫敦郊區「波特斯巴」的列車也是以高達156公里的時速,在進站前,因為轉轍器故障鬆脫而出軌翻覆,造成車上六名乘客與一名路人死亡,台籍新聞女主播劉海若,曾一度被醫生宣告腦死,這兩次事故相同的地方都是駕駛員超速;但失去動力並不是駕駛員的錯,而是火車本身機械故障及沒有落實保養所致。
 
普悠瑪事件,台鐵初步研判,錯在駕駛員人為操作疏失,全部責任推給駕駛員一個人,後來經調出通聯行車記錄證明,駕駛員曾數次通報反映,並下車檢視,但當局並沒有理會,讓它停駛,若每次事故都隱匿謊報真相,日後歷史還會重演,再犯同樣或纇似的錯。
 
飛機起飛前,地勤須先檢視引擎運轉狀況,發現雜聲,強制不得起飛;而本次普悠瑪發車前,TCMS警示燈顯示異常,當下若立即停駛進廠維修,也不會發生後來的事故;其次,對於長途及快速的交通工具(例如飛機),都必須要雙駕駛,除了通報支援互助外,更擔心一人駕駛,中途突發急病,至少還有副駕駛可為代駕。台鐵營運長期虧損,不僅凍漲票價,一人身兼數職,實施雙人乘務,卻擠不出司機員,即使勉為排入,也會過勞,人命關天遠比調漲票價更為重要。
 
普悠瑪號製造商日本車輛製造公司,坦承雖有將遠端監視功能納入普悠瑪設計圖,但在製造階段未按照設計圖施工,導致交車時,自動防護系統(ATP)未能連線,而缺少遠端監視功能,迄今台鐵未完成接線工作,理應全面停駛,卻仍讓它繼續營運,甚至還加班車次,不禁令人膽戰心驚。
 
危機預防比危機處理重要,所謂多一分準備少一分風險,倘若台鐵藉由本次血淚教訓做為下次前車之鑑,加強司機員對機械、電子的知識與技能,亡羊補牢,為時未晚;此外,企業受到危機衝擊,必須要在潛伏期(訂單減縮、收款票期拉長、獲利衰退等)立即從源頭找出真正原因,並提出有效解決對策,若等到發生退票或員工薪水發不出來時(擴散期),才找政府紓困,就已經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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