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皓甯/台中市議員參選人
本月28日台中市政府運動局和國際扶輪3461地區將共同舉辦「扶輪日單車反毒音樂路跑嘉年華」活動,期盼透過運動盛事,推廣運動健康的理念,培養全民運動習慣,然而推廣運動前,台中市是否已經做好軟硬體的預備?
根據去年《國人運動環境觀感大調查》調查,「縣市政府運動施政表現評比」台中63.7分排名第8,「縣市運動場所充足性」也僅得3.1分,名次皆落後於數個資源相對沒有直轄市台中豐沃的縣市,讓人不禁好奇,台中運動環境怎麼了?
根據體育署2017年運動現況調查報告,台中民眾對住家附近運動場所足夠程度的看法,36.3%認為不充足,比2016年略降01.4%,市民前往運動地點平均花費時間由2016年的10.29分鐘增加為11分鐘,場地滿意度滿意人數則由2016年60.7%降至2017年的52.1%,不滿人數則由22.4%上升至31%,上述顯示場地不夠普遍或是易達性降低以及場地營運狀況的問題。
歷來運動中心委外,皆面對「收費經營」與「公共性」爭議,台中運動中心陸續開幕,委外營運後,也遭爆收費和使用方式「不親民」,委外效益與市民權益的平衡,顯然進退失據。
根據「運動場地設施的功能、規劃與經營管理之研究」一文,委外經營不外乎透過市場競爭,引進民間資源與觀念,強化行銷、提升參與度,形塑運動文化,使民眾願意使用與參與,設施功能更為多樣而豐富,並藉由付費者觀念,改善場館設施與活動品質。
然而場館建設,皆有市民稅收的貢獻,僅因市府無合適經營人才而委外,導致市民要再行付費且所費不貲。使用者付費確實天經地義,但價格設定上,勢必將公共性納入考量,進一步參酌市民平均收入、消費習慣、物價水平等相關因素,否則價格使市民望而卻步,豈不與失去設置運動場館推廣運動文化的初衷。
李翔群博士《運動中心的公共性》內文就提到,「運動文化」是社會脈動的產物,規劃者經常受管理思潮影響,但「運動文化」是對人的文化,運動公共性與運動價值雖無可名狀,但確有其核心意義,應考量地方性的差異,尋求地方「共同體」投入,加入文化思考而不僅重視數字化的績效。
以台中極限運動場為例,以營運來看,採取委外乍看之下是迎著民營化的風潮,使政府經營效率化,實則將人民納稅錢,不負責任打水漂;運動文化方面,為了效益無法配合民眾使用需求,地點設置及經營時間,對極限運動參與群眾更是毫無助益,顯示政府以效益規劃「運動文化」的失真。
地方政府除了比賽補助、硬體普及、場地修繕之外,如何掌握該項運動參與者的文化及需求,才是讓台中成為擁有屬於自我運動文化的關鍵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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