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遺產繼承規定繁瑣,還是我的家鄉太官僚?

出版時間 2018/09/19
因回家鄉辦理先父遺產事宜,繁瑣程序與官僚體制,讓論者形容自己如同經歷了一場可怕夢靨。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片
因回家鄉辦理先父遺產事宜,繁瑣程序與官僚體制,讓論者形容自己如同經歷了一場可怕夢靨。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片

王瑞宏/輔英科大退休助理教授

半年來因摯愛父親仙逝,需返回台南麻豆老家辦理遺產稅申報與土地登記。家族們花了一段漫長時間,總算有些人辦妥拋棄繼承,而有意繼承者準備好繼承系統表、戶籍謄本、印鑑證明、遺產分割協議書等必要文件,由我負責分至國稅局佳里分局與麻豆地政事務所處理後續事宜。好不容易完成遺產稅申報後,下列可怕夢靨竟從申請遺產繼承登記正式展開:

一、市府單位各自為政,未能有效整合相關業務:遺產繼承登記送件當日,地政事務所才告知家鄉老屋因年代久遠,當時並未申辦保存登記,因此該建物需另行準備與辦土地登記相同數量之文件至財政稅務局辦理。我立即回應此項規定是否有在貴所印製之繼承登記宣導單中註明,讓申請人能同時準備,然承辦人卻表示因宣導單篇幅有限無法納入。我當場傻眼,心中滿滿疑惑:「為何同屬建物繼承登記性質而分屬不同單位受理之業務,不能整合於同一宣導單中?且加印『未辦保存登記建物,請另洽財政稅務局辦理』等字樣,會占多少篇幅?」

二、承辦人教育訓練不足,反質詢申請人為何沒問:承辦人現場收件,忘了請我繳交拋棄繼承者之戶籍謄本,事後才通知補件。可是當天我有預備這項文件,只是不知是否需要。經反應給收件者主管,其卻反問:「您有提問嗎?」,此時我臉上已檔不住怒火,脫口飆出:「連貴所負責收件人員都不清楚要收這份文件,那老百姓怎會曉得?」

三、財產清單有誤,將責任歸咎於家屬未詳細檢核:國稅局於我們申報遺產稅前,以先父身分證字號調出一份財產清單給家屬,當時所有繼承人曾對幾筆水目土地產生懷疑,可是既然以每人獨一無二的ID篩選出來的資料,加上有疑問的土地皆位於家鄉鄰近區域,很可能是先父年輕時所購置,因此將其列入遺產稅申報內。然而國稅局並未詳加審查,讓我順利取得完稅證明,可是於地政單位辦理土地登記時發現這項問題,要我申請相關文件證明有疑問之土地確為先父所有,如無法舉證則需刪除並重新辦理遺產稅申報。頓時我的腦海出現:「天啊!因公部門網路篩選系統發生的問題,卻要家屬承擔後果自行舉證,一切得歸零重新辦理!」

四、遺產分割協議書刪除之土地,需所有繼承人於修正處再度蓋上印鑑章:我於電話中懇求承辦人與課長,由於本件屬特殊個案,家屬雖未善盡檢核義務,導致部分土地有誤,然國稅局財產篩選系統將與父親同名同姓者之土地也列入家父財產,似乎也出現無法理解的瑕疵,是否麻煩撰寫簽呈,陳請主管核示本案改由家屬代表一人蓋印鑑章即可。想不到兩位官員的回應都是「國稅局給的財產清單僅是參考,你們未檢核就申請完稅及繼承,這是繼承人的疏忽,我們仍需依照規定辦理」。霎那間,我一想到還需商請所有繼承人於修正處蓋印鑑章,整個人就不知所措。

五、如果無法於規定期限內補足所有必備文件,將予以退件:我必需在幾天內,讓居住在不同縣市之姐姐們及代位繼承之所有外甥女,均拿印鑑章至家鄉補蓋,否則就要面臨再度檢附所有文件重新送件的悲慘命運,這對於目前退而不休仍有正職的我,簡直是一殘酷的懲罰啊!

我作夢也沒想到,在現今講求便民與關懷服務的年代,政府官員竟如此折磨一位小小市民。此次辦理先父遺產事宜,一路走來滿滿錯愕,有如夢靨般的驚嚇挑戰,雖歷經長期的奔波但迄今仍未完成最後的土地和建物繼承登記,不禁讓我懷疑:「這是我土生土長的家鄉嗎?我的家鄉怎會如此官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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