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場倫理」超越「專業倫理」是進步的最大陋習

出版時間 2018/09/16
學者分析,「官場倫理」超越「專業倫理」,不僅是應急管理體系進步的最大陋習,事實上也是每一場應變都要去克服或繞過的隱形障礙。圖為火災現場示意,與本文無關。資料照片
學者分析,「官場倫理」超越「專業倫理」,不僅是應急管理體系進步的最大陋習,事實上也是每一場應變都要去克服或繞過的隱形障礙。圖為火災現場示意,與本文無關。資料照片

單信瑜/交通大學土木系副教授

美國那套事故現場指揮體系很好,但是為什麼在台灣一直不適用?原因很簡單,因為台灣人「不會開會」、「不會討論」、「不會做決議」;其背後的原因就是「官大學問大」。

因為專業(Professionalism)不足,所以上述問題換個方式說,就是弄不清楚「問責」(Accountability)的意義。把Accountability和Responsibility弄混了。不僅同一單位內不懂得尊重專業,不同機關(專業)之間更不懂得尊重對方的專業,也同時搞不懂「問責」的意涵。弄到最後是大家都有「責任」(Responsibility),但是都弄不清楚該為什麼「負責」(Responsible)或「當責」(Accountable)。

這個關鍵沒弄清楚、沒辦法同時從制度上心態改變的話,找更多的國外教官來上再多的教育訓練、弄更多的參考作業手冊都沒有用的。

在平時的活動、會議或現場救災的場合,聽到的稱呼都是「長官」、「學長」、「學弟」、「教官」……開會的時候都習慣能不發表意見,就不發表意見。

我經歷過許多場合,氛圍就是「誰有意見、誰就要負責(執行方式規劃、協調、整合、甚至於執行)」、「既然我是主席,我就要負責」、「只能提『建設性』意見」......意思就是官大學問大、學長前輩要尊重、提出反對意見就是打臉沒倫理、把主持會議或討論當做是首長要裁示負責、提出意見就必須有被指派為負責執行的心理準備。

這些場合聽到的就是「聽你的還是聽我的?」「要是失敗是你負責還是我負責?」「XX長是你還是我?」

大家不知道怎麼「比專業」「尊重專業」,只能「比職等」、「比梯次」、「比更上級長官的關愛」。

大家分得清楚災害現場指揮權和政治責任是兩回事嗎!

舉例來說實際運作上,消防單位是專責救災單位。但是,遇到了另有災害業務主管機關的災害,在「負責」和「當責」問題上,更難解決,卻一再逃避。

在毒性化學物質製造或運作的工廠火災、爆炸現場,消防單位也必須找到在毒化災防救災領域的專業救災人員來協商討論,並針對後續行動「分工」。但是,代表這些單位參與聯合指揮或行動計畫會議的「代表」,在專業與當責上,能夠符合這樣的狀況下的期望或實務嗎?

同樣的問題,也適用於各個協助救災的支援單位,包括國軍單位、重機械作業單位、技師公會等。

簡單說,「官場倫理」超越「專業倫理」,不僅是應急管理體系進步的最大陋習,事實上也是每一場應變都要去克服或繞過的隱形障礙。


(編按:本文出於作者臉書,經作者授權刊登,請勿直接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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