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文/大學教師
一個號稱海洋國家,每年夏天卻不斷上演溺水人倫悲劇,這源自於台灣長年將溺水,這不幸事件錯誤地歸咎於所謂:民眾靠近「危險水域」、「鬼月,遇水不宜」等荒謬與愚蠢的理由。事實上,這是台灣整個世代受升學主義荼毒後果之一。
西方國家將游泳(與運動)當成如走路與呼吸一樣,是人生必備技能與休閒與運動智能,在歐美多年,我從未見過不會游泳的成人與小孩。
台灣成年人多數不會游泳,每十萬人溺水死亡率,是西方國家三到五倍,溺水的文獻也顯示,在歐美國家不少溺水者,是亞洲與中東新移民,幾個西歐政府還特別開專門為移民成人開游泳課,希望解決移民社群溺水率較高的問題。
所以,水域不是問題,人才是問題,台灣政府還公告所謂「危險水域」,這些水域也不是特別危險,通常是因為前往遊憩人多,因此較多溺水在這些區域發生。
有人說台灣是海島,親水環境很多,所以比較多人溺水,但台灣人其實是相當不親水的,海邊每個都是穿著整齊衣褲踩水花的,一不小心被浪推進海,不會游泳就可能出事。
比方說,蘭嶼出門就是海邊,但你聽過多少蘭嶼達悟族大人與小朋友溺水的嗎?
所以很少有什麼「危險水域」的問題。
在國外海邊會警告你,附近有所謂「離岸流」(rip current),半月彎地形,海水從兩邊湧入,從約中間湧出,在中間區域,因海流往外海流出,不容易從此區域游進岸上,要順著流出去,沿海岸平行游一會,再順流游回岸上。
這些都應該是基本常識,也應該都要在學校學過,被丟到深水中,會踩水、能水母漂,不會游泳與救生技能的「危險個人」,是台灣升學主義教育許多不幸後果之一,不是大自然這麼可怕,不會游泳的人才令人覺得可怕與擔心。
這些旱鴨子,終其一身在任何一個水域,任何一次靠近水域的機會,只要超過他的口鼻高度,幾分鐘內他就可能成為弄波之臣。
台灣政府與救生單位還在不少海邊禁止民眾下水,好幾次到海邊想游個泳,竟然被禁止,真是莫名其妙,簡直是萬山不許一溪奔,萬海不許一人下,不找出真正原因,卻禁止民眾從事正當海上游泳等活動,這個結果,就是每年繼續有人溺水。
因為太多人都是溺水的「危險個人」,而你豈能將全台灣海邊與溪流都畫上「危險水域呢?」
大力推廣成人游泳教育,在所有海邊溪邊可設警告標示與救生圈擺設,要下水危險自負,這樣才能養成民眾對自己生命負責的習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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