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志誠/時事評論者
日前,因不滿女兒遭霸凌、涉帶二名休假警闖幼兒園的花蓮地檢署檢察官林俊佑,今被檢察官人審會決定以「人地不宜」理由,強制調澎湖地檢署,此舉又引網路譁然。筆者試問,法務部的決策,難道如警察暗示吃案懲處平調的「一秒東山再起」翻版?
本案案情堪稱逆轉劇情。法務部今日上午決議將林調離職務至澎湖地檢服務,花蓮地檢署說,尊重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之決議及法務部的決定,「不予評論」。下午又逆轉,這通「關鍵電話」來自澎湖縣長致電法務部長,拒絕讓這名劣檢到澎湖服務。因此,又歷經四小時「會議決戰」的討論,決議先讓林俊佑停職,直接送監察院彈劾。
雖然法務部檢審會討論後,簽報法務部長蔡清祥立刻停止林俊佑的檢察官職務,並移送監察院彈劾。但是民眾顯然不埋單,網友罵翻,澎湖人上臉書痛罵「澎湖拒絕當回收廠!」,就連澎湖縣府發言人蘇文章表示,「澎湖縣不是回收廠」以此表達不滿。
能夠左右檢察官升遷調動的是法務部檢察官人事審議委員會,然而法務部也占一定名額(投票權)。雖法務部依照《法官法》第43條第1項第6款規定,簽報部長停止職務。筆者不懂,檢審會的「人地不宜」理由強制調澎湖地檢署,未免太牽強!荒腔走板?
外調變成「加薪兩萬」這是懲處還是爽缺?《蘋果》即時新聞更報導,有法界人士爆料證實離島加給+值班費,月領比本島多兩萬左右(萬一主任檢察長都請假,還可能代理檢察長,這種安排絕對可得87分)改調澎湖當檢察官有離島加給,原可領十二萬,加一加可多領到十四萬元,案件少工作量減輕,辦公室還比六都的檢察長還大,這算那門子的懲罰「太扯了」。
誠然,難怪民眾對司法難重拾信心。看似「流放邊疆」障眼法與貶官的刻板印象,內幕卻讓人瞠目結舌!如此「嚴懲」力道,法務部與審檢會的決策粗糙,「調部辦事」方式不用,一來可就近看管,二來「調部」擔任行政工作少了警察指揮辦案上下其手機會,首都的警察還能任由他指揮亂搞?法務部的囫圇吞棗決策可能造成第二個澎湖受害兒童,要不是有這通澎湖縣長關鍵電話「拒絕回收」,司法斲傷,民怨滾雪球般恐衝擊民進黨年底選情,法務部能承受之重嗎?
註:根據TVBS最新報導「檢闖幼兒園私審 園長淚訴:無霸凌事件」,園長黃語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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