謝武吉/台灣社區醫院協會理事長
我國之藥品分為成藥、指示用藥、處方用藥,這三類藥皆對我們全民的健康與食藥安全皆非常重要。前幾日於報章媒體看到一位民眾,因牙痛而自行至藥局購買止痛藥品,誰都難料,之後遭遇臨檢竟被檢測出藥丸有「K他命」陽性反應,警方循線調查,竟連原販售藥局之藥物也呈現陽性反應,雖然最後證實應為偽陽性反應,但仍讓人覺得匪夷所思。
目前,台灣藥廠之製藥其原料均有原藥廠的GMP證明,再輸入台灣,經TFDA(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其成分,最後才能夠在PIC/S藥廠製作出每一粒藥品,賣到全台灣之醫療院所及藥局使用及販售,這是眾人努力、可敬可佩的成果。然而如今卻發生如此誇張的事情!TFDA到底在做什麼把關呢?怎會讓這種事情發生?難道口口聲聲說的把關只是虛應故事嗎?相關單位、人員到主官、署長不該懲處負責?無奈,只看到一片風平浪靜,主管機關裝作若無其事,政府要放任這樣「耳朵關上」的官員嗎?悲慘台灣人!我們還是得自立自強,喚醒腦袋好好思考吧!
其實台灣在執行藥物把關的措施,有另一單位做得非常好,成效顯著,就是健保署的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自2013年開始的雲端藥歷多次改版、升級而來,其管理嚴謹,用意就是希望落實醫藥資訊「清楚透明化」,保障民眾健康與生命安全,亦杜絕用藥浪費。故要求每位醫師在看診時均應去查看病人的用藥史,而其凡是簡表以外之給藥紀錄皆要上傳健保VPN,這個規定是正確的,但如要真正做到透明化、現代化、資訊化的醫藥與健康管理,達到以病人為中心的醫療,就應該更進一步,要求全台灣醫療院所使用之所有藥品相關表單包含簡表全數上傳VPN,無法以XML上傳的格式則應修訂為可適用或廢止使用,如此比照現行檢查、檢驗項目的上傳模式,已經做到查詢與報告調閱的功能,用藥亦能走向真正全面的強化管理。
台灣洗腎病人數之所以世界居冠,許多是不當用藥而造成,患者吃了引發疾病之藥品,滋生痛苦更浪費大量醫療費用,TFDA應當快馬加鞭地積極作為,而我們全台所有大中小型醫院及基層診所都應致力管理與追蹤院內藥品使用。
此外,現行地區醫院早已實施「一藥一袋」,所有用藥表單皆符合VPN上傳格式且全面配合健保申報,整體用藥品質提升,更呼應衛福部與健保署共同推動之分級醫療與轉診制度,民眾可以安心至地區醫院看病,接受高品質的醫療照護與用藥,可知此是可行且勢在必行,也是大有為政府應有之作為。
綜上,前述所提之健保任何一種表別,及藥局領藥之管理,均應一視同仁上傳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健保署應當努力管理,揪出漏網之魚,百姓生命財產之安全有所依規。而在此般為全民著想的良政之下,相信全體醫療院所、藥局皆會盡全力配合執行,共同努力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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