賴政民/智庫研究人員
稅務是人民與政府之間最有感的互動形式。對於升斗小民的而言,納稅是義務也是負擔,相較於誠實面對或是逃避不了納稅一事的小老百姓,近來新北市長候選人侯友宜的文大大群館事件,卻被爆料說有規避房屋稅嫌疑之爭議事件。
按照我國《房屋稅條例》第三條規定:「房屋稅,以附著於土地之各種房屋,及有關增加該房屋使用價值之建築物,為課徵對象。」而文化大群館一棟大樓,就有九十九個門牌號碼,相當於有九十九個住家在裡面,乍看之下依法應被課予房屋稅。
但很巧妙的是,《房屋稅條例》第十五條第一項第九款規定:「私有房屋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免徵房屋稅:住家房屋現值在新臺幣十萬元以下者。但房屋標準價格如依第十一條第二項規定重行評定時,按該重行評定時之標準價格增減程度調整之。調整金額以千元為單位,未達千元者,按千元計算。」由於大群館掛了九十九個門牌,讓每個門牌的住家房屋現值皆低於10萬元以下,這樣的標準就符合前述房屋稅第十五條的規定。
既然符合了,就不會有被課徵房屋稅的問題,但大群館卻又能獲得出租給學生的住宿費用,如此「遵循」法律的方式,確實讓一般市民百姓上了一課「不被課徵房屋稅,一次就上手」。回過頭來看,大群館在又昱公司以及文大經營期間,年租金收入早已超過千萬元,況且依大群館的房屋價值,若真是從1998年至2018年僅用單一門牌繳納房屋稅,據估算也不過120萬元左右,相比其出租的收入,簡直相差十萬八千里…。
前些日子,侯友宜才表示擔憂年金改革後,所有人都會變成均貧。但其實是,均貧這種狀況不會發生在所有年金改革者身上,因為總是會有「瞭解」、「遵循」法律者,會以「特別」的方法,解決一般「貧民」百姓,在「窮盡」國民義務時,所不能避免繳納稅金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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