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國輝/公務員
飛航安全調查委員會新任主任委員、台大機械系教授楊宏智業於日前就任。這是一個以調查飛航事故為主要任務的獨立調查機構,其主要作用法依據就是《飛航事故調查法》。
飛安會成立10餘年來在國籍航空事故方面的調查著有成效,亦已樹立一套頗受國內航空界遵循之飛安紀律。但隨著國內民眾生活方式之改變、跨區生活圈之形成,以及工作動線的多元化,造成國內交通運輸需求不斷提升,運輸能量也隨之放大,涵蓋陸路(含公路與軌道),海運與航空等各型態之運輸方式,這不但反映出時代巨輪不斷轉動下的社會型態轉變,也連帶造成各類交通事故發生頻率徒升不降的安全問題。
為了改善與解決行的安全問題,據聞行政院高層亦有意依據現行飛安會之規模為基礎,整合陸路,海事,與航空之事故調查,升格成立一個多模組運作之「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運安會),此類似美國之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ational Transportation Safety Board,NTSB)將其調查作為提升到聯邦層次,目的在使提出之交通安全改善建議與精進作為,具有社會普遍信任之公信力。而行政院此一擬議,也獲得立法院去年(民國106)年底的會期決議,責成飛安會與交通部協調,並要求交通部於今年6月以前要提出「運安會組織法」草案,送立法院審議。
惟據楊宏智表示,交通部立場與行政院有不同看法,楊主委稱上任後將即刻展開與交通部「苦口婆心」的溝通行程。觀諸現行陸路與海事方面的事故調查係由交通部底下,由各機關代表與外聘學者專家組成的調查機構負責調查,雖然委員之組成,其專業知識或相關技術容或無可置疑,惟調查工作委由交通部底下之機關去調查,易有「球員兼裁判」之外界質疑,實屬必然,因為豈有自家機關的最終調查結果是「自證其罪」之理?
或者,縱然不必「自證其罪」,但要用什麼方法來說服外界相信屬於交通部底下之調查機構其絕對之公正與客觀?或者其調查報告絕無「避重就輕」之嫌?這些疑問都必須主管機關提出堅實的社會公信力才是良方解藥。而且成立運安會時,交通部這些機關就必須面臨被整併、人員被移撥的問題,故飛安會未來在推動的過程中可能踫到的阻力,實不難理解,亦已可預見。
但是,為了替人民百姓創造一個更安全、更有保障的運輸環境,我們希望交通主管機關能夠敞開心胸,積極面對交通事故調查也必須與時俱進、面臨轉型的事實,積極配合成立涵蓋陸、海、空之獨立調查機構「運輸安全調查委員會」。
我們更期待,行政院此一擬議能夠透過諸如行政院院會之形式,形成正式的政治決定,以加速福國利民措施之具體實踐,讓主事者不必透過「苦口婆心」的非典方法,也不會再出現類似「成立運安會可以是一個方向,但至少還需要3年」,或者「事故調查也不是全部整併到一個機關就可以做好」之類的抱殘守缺話語, 誠然,福國利民的施政,是不必有太多的猶豫;而安全的問題,更是一刻都不能蹉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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