倪國榮/自由業
閱讀 「百歲人瑞迫遷案外孫女:這個文化局,到底怎麼了」,對於百年阿嬤及其外孫女處境,迄今無解,而且恐走向傳統「土地是誰的名字就是誰的」判決實在令人感慨。即使此案是因為瑠公圳水利會未依程序,私賣給原告,以致原告過來喊拆屋還地,有以致之,雖已提出刑事訴訟,控告該水利會長涉圖利,到時就算刑事訴訟贏了又如何?老家恐已被拆了。
筆者親自走訪,該處難得臨水有近兩百年老樹,導演張作驥也曾選為電影場景,阿嬤在該平房老屋也住有七十年以上了,自蓋自住也有門牌交稅,因為土地不是私人的,才得多年被默許,也就是時效取得地上權情況,水利會非賣不可,也應尊重這個事實,依《水利法》合法通知其優先購買,但水利會執事者竟故意違背,寧讓迫遷悲劇發生?
與阿嬤相依為命的外孫女賴小姐兩肩扛起兩官司重擔,除了照顧衰老易生病的阿嬤外,又要為官司發愁,還好通過法扶會的協助,但是自己還是要籌錢支付其他費用啊,這對不能外出工作的外孫女是多麼困頓啊,從此文看出,賴小姐想要申請為人文景觀的苦心,是對這個老家歷史與尊嚴的肯定,其實對本案官司只供參考,並不有直接影響性,雖經文史人士幫忙,兩次申請,都給文化局否定,而且
從此第二次回函竟寄錯地址,寄給敵視的建商,這種雪上加霜的行為,還不道歉,令人如何尊重這種水準的公務員?
筆者曾旁聽其中一個官司,該建商出庭,竟誣指已願意給賴小姐一千數百萬元,但被告不接受,眼見法官並沒有跟著追問,和解協議書在哪裡?而是聽後叫書記官打字上去,聽訟的心態是這樣糊嗎?賴小姐當然反駁此說,退庭時賴小姐跟建商講請尊重別人,該建商竟然噴出:妳的人格一文不值。
此庭準備程序已完畢,下星期開合議庭後就宣判,悲劇黑影越來越深,這當然只是大台北一案而已,但是在都更推動炒房下,輕人文輕歷史輕人倫的心態不是更大的悲劇嗎?
這是一個典型炒房依法仗勢欺人的案子,剝奪了阿嬤源遠流長的居住權、地上權,等於是一筆抹煞中下階層有類似遭遇的居住權、地上權,我們是講人權的國家,但進入法院後,卻成了矮化人權的國家。阿嬤與外孫女都沒有年改抗爭那些勇猛的勢力相挺,而是面臨燭光般幻滅的處境,我們不是在台下看戲的觀眾,我們忍得讓悲劇在灰燼裡完結篇嗎?
蔡政府的司改舞台燈光,可以照照這裡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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