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武忠/農漁經學者
國內釣蝦場已經成為國人重要休閒活動的去處,連NBA球星林書豪回台時都會釣上一晚,創造的商機驚人。然而繼新北市衛生局抽查出釣蝦場蝦子含硝基夫喃後,根據最新行政院消保處調查全台47家釣蝦場(較實際家數偏低)共65個釣蝦池,發現有3成蝦場內的蝦類含有過量抗生素(羥四環黴素、歐索林酸),由於許多釣客係當場烤來吃,蝦體殘留之抗生素恐對人體造成不良影響,再度引發消費者關注,也質疑蔡政府主推的食安五環是否破功?
此次調查報告結果,確實給民眾健康帶來風險,針對釣蝦場政府有必要制定相關管理規範,督促釣蝦場業者遵守用藥規定,畢竟安全監管就像金融監管一樣,需要持續不斷進行,不能再船過水無痕!
其實針對釣蝦場潛藏抗生素使用過量風險的問題,學者專家早在數年前即提醒相關單位(包括:漁業署、防檢局、食藥署等)重視,或許因事涉敏感,政府相關單位並未積極面對,讓威脅始終存在。
政府相關機構不應各自為政,讓食安把關出現盲點,有事則互踢皮球,應該採聯合稽查方式,從養蝦場、活蝦運輸車、釣蝦池、蓄蝦池等進行藥物全面檢測,找出哪個環節出問題並就產銷流程,提出標準作業規範,讓業者可以遵循,違者處以相當的罰則,才能確保消費者食的安全。
從國內外食安事件頻繁證明,要確保消費者食用安全,光靠末端檢驗是不夠的。政府除了加強宣導用藥觀念外,需盡速建構完整的水產品安全管控機制包括:政府監管機制、產業自律機制、生產者自控機制、消費者訴求機制、社會監督機制、嚴格懲處機制等,彼此相互聯動才能構成一個完整的保護體系。
然而再好的機制也要靠人去執行,亦即需政府公權力的貫徹及消費大眾主動配合才能做好把關,讓業者不敢心存僥倖。這些方面政府還有很大的努力空間。
目前釣蝦場常用的泰國淡水長臂大蝦,係來自養殖場主要集中在屏東地區,年產量約6000多公噸。因此從養殖、運輸到放入釣蝦池,都要嚴格把關,才不會給人體健康帶來傷害。尤其「夏天到了,就是要吃生猛海鮮啊!」
雖然海鮮味美但容易腐敗,從捕撈、冷凍、加工、運輸、市場、餐廳到吃進消費者肚子裡的每一環節,都存在遭到病菌污染及使用藥物的風險,需要審慎處理才能安心享受美食。
為確保海鮮食用安全,政府也應該加強宣導世界衛生組織(WHO)所推廣的食品安全五要點(food safety five keys)即:保持清潔、生熟分開、確保將食物做熟、保持食物的安全溫度、使用安全的水和原料,才能吃出健康,吃出幸福感。別忘了給人民安居樂業的生活,是政府的基本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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