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凱勝/檢察事務官
麵包店老闆以個人宗教信仰為由,拒為同志愛侶製作婚禮蛋糕,到底行不行?
美國科羅拉多州民權委員會說不行,認為此舉形同歧視,裁令麵包店必須為同志愛侶客製蛋糕,還得為員工增加反歧視教育。老闆不服上訴州法院,仍獲敗訴判決;直到近日聯邦最高法院撤銷原判,歷經6年纏訟,麵包店終於逆轉勝。
細節容或有別,類此爭議卻不罕見。日本曾有化妝品公司門市禁止中國人進入;台灣過去有火鍋店不滿選手在國際賽事使奧步,禁止韓國人入內消費;近日則有咖啡館基於安全及用餐品質考量,禁止12歲以下孩童入座用餐。此類問題之所以複雜難解,不僅在於牽涉其中的基本權利與價值理念經緯萬端,也在於人們對「歧視」的認知未盡一致。
歡喜辦婚禮卻被潑桶冷水,想必不是滋味;同志愛侶自認人格受辱,內心委曲不難理解。但老闆是堅貞的基督教徒,設計製作蛋糕宛如藝術創作,強為同志愛侶提供客製化商品,不僅牴觸個人宗教信念,也侵害他的表意自由。況且老闆非但表明問題出在自己,也歡迎對方選購店內其他商品,都已做到這地步仍被指控歧視,豈不比竇娥還冤。
剪裁歧見之難,大法官想必瞭然於胸。深知端上來的不是一塊蛋糕,而是燙手山芋;判決因而點到為止,只說相互衝突的權利應該權衡,卻未進一步示範具體的操作方式。麵包店反敗為勝的關鍵,亦非宗教信仰優先於性傾向平等,而是民權委員會對老闆真摯宗教信念顯露的輕蔑與敵意;當國家機關違反宗教中立,自失客觀的公親立場,也就無法再對一方事主指指點點。
或有論者認為,以行政程序瑕疵技術性結案,徒留實質爭議懸而不決,根本避重就輕;而同一批人不久前才作出同志婚姻合法化的劃時代判決,如今轉趨保守,恐亦為德不卒。然依我淺見,深度就在表面;大法官甘受打太極之譏,四兩撥千斤,雖千萬人吾往矣,或許正是大智若愚。藉由打臉民權委員會,讓同志愛侶成為遭殃池魚,無非是想提醒大家:同志平權很重要,宗教信仰與言論自由亦然。
主筆判決的甘迺迪大法官強調,相互寬容才是此類爭議正解;話說回來,面對這起真實案例,首先浮現我腦海的亦非權利衝突,而是村上春樹的短篇小說《襲擊麵包店》。
2名飢餓青年持刀行搶麵包店,大叔老闆是個愛聽華格納的忠貞共產黨員,百無聊賴表示麵包免費吃到飽;這回應反讓飢餓青年自覺受辱,直言不願接受施捨。老闆顧及對方自尊,彷彿嫌自己還不夠奇怪似的開出條件:只要陪他好好欣賞《崔斯坦與伊索德》,便可隨意享用店內麵包,雙方這才達成合意。1個小時後,2名青年心滿意足地與老闆道別:「回到住處,我們體內的虛無已經完全消失。而想像力則好像自和緩的斜坡滾落一般,順利地開始正常運作起來」。
是的,任何形式的飢餓都令人昏頭,甚而導致想像力貧弱。在權利意識高張的時代,寬容確實彌足珍貴,想像力則是它的母親。要能想像別人看似冒犯的舉措,不見得是衝著我而來;要能想像一種米養百樣人,不同的渴望需求並存於世,等著被滿足。
而在無違公序良俗與權利濫用的前提下,無論交易條件如何不可思議,自主選擇締約對象及內容,仍是契約自由的真諦。可以的話,還是別亂襲擊麵包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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