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柏瑋/地方工作者、樹黨新北市議員參選人
近來新北市文化局、民政局與經發局為了「新店第一公墓」開發爭議不斷輸出新聞,不論是在文化資產審議上,或是對於產業園區開發後的「發展」與「工作機會」,無一不是在規避新北市政府圖利特定廠商的事實,筆者長期關注新店第一公墓的開發問題,也是這一次文化資產審議的提報人,針對新北市政府近日釋出開發後的前景與預想,筆者在這邊針對三點予以回應。
市政府說:「產業園區能帶來8000位工作機會」
新店第一公墓遷葬後改名為「新店第一產業園區」,據市府釋出招商條件為高科技綠能光電產業,又聲稱會將新莊塭仔圳迫遷之工廠移轉至此。
先不論兩者產業型態差異過大,單就上述兩種產業使用之勞動者已經多為外籍移工,以新店勞動人口屬性差異甚遠,而其中又無法承諾「新店居民就業保障額」,這8000個工作機會幾乎半數以上會為外縣市與外籍移工所取得,根本無法達成市府所說的「增加就業機會」,更無法達到新店地方產業發展的效果。筆者在此提出質疑:若第一公墓真改建為萬坪工廠,得利的真的會是新北市市民,還是特定財團?
再來,塭仔圳工業多為傳統重工業,即便協助產業轉型,也很難自新莊移轉自新店,而新莊當地本身就有足夠的市地規畫空間能夠容納工廠現地移轉,為何要大費周章的將不可能移轉自新店的重工業扯進本案?這明顯是新北市政府為合理化開發而提出的藉口。
因此,市政府所謂的工作機會,不但不會成為新店居民的發展條件,更不可能回到新北市市民手中。
市政府說:「產業園區市府不花錢」
本案現地在開發之後將有3萬2000坪樓地板面積,而其中只有1萬3200坪會回歸市府,也就是說會有1萬8800坪的土地落到承包本案的廠商手中,而有能力開發本案地區的開發商在台灣屈指可數,更別提「綠能」、「智慧」、「太陽光電」等招商條件根本不符合經發局聲稱「中小企業」能夠承擔的技術與成本,由此我們可以推得將來有機會開發與進駐的廠商必然不會是中小企業,這樣的招商與開發條件明顯是為了某些特定財團所設定的。
將原本該做為公園的土地「免費讓給」開發商使用並且當起房東營利,原先能夠彌補新北市綠地不足的7.6公頃公園,在如今新北市綠地人均遠低於WHO標準的現況下,試問這樣的開發方式如何不是將新北市市民的公共利益視為犧牲品?
市政府說:「產業園區也可有綠地共存」
針對市府的說法,筆者在此深痛批評,新北市政府為了開發工廠不惜「胡言亂語」,工廠必然有所噪音及汙染,而工廠建置之後所帶來的車流、空氣品質變差、出入人口複雜等必然問題,根本違背了公園建置所期盼達到的「休閒」、「寧靜」等目的。
這樣的公園,根本無法讓居民此取得適當的休閒娛樂,也無法達到解決熱島效應與空氣淨化的預想,最後,所謂的「7000坪公園」只會變成該產業園區的後花園,這難道是為了特定財團而施作的公共設施?試問,有誰會跑去工廠旁邊的公園休息!?
綜上三點所言,新北市政府用陳腔濫調的「就業機會」、「產業發展」當遮羞布,只為了讓開發瞞天過海,這利益到底有多大?
筆者在此亦希望侯友宜及蘇貞昌兩位市長參選人表態,針對新店第一公墓市府一而再、再而三的撒謊行為,兩位參選人是否認同?針對新店第一公墓原本承諾的「全區只會作為公園」,兩位市長參選人是否會信守承諾、做好做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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