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爺疑抄2張表惹議 清大抄200頁該拔嗎

出版時間 2018/05/13
日前立委黃國昌指出,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為止,2年半的時間原能會總共發包給國立清華大學三件「核能安全及前瞻技術之強化研究」委託勞務採購案的「限制性招標」,標案總計8750萬元的經費,結果報告內容竟有大量抄襲情形。圖為原能會主委謝曉星。資料照片
日前立委黃國昌指出,2015年7月至2017年12月為止,2年半的時間原能會總共發包給國立清華大學三件「核能安全及前瞻技術之強化研究」委託勞務採購案的「限制性招標」,標案總計8750萬元的經費,結果報告內容竟有大量抄襲情形。圖為原能會主委謝曉星。資料照片

賀立維/退休教授、美國愛荷華州立大學核子工程博士
 
上周四(10日)立法院教育文化委員會,黃國昌委員針對原能會主委的質詢中問到,原能會由2015年7月23日至2017年12月31止,2年半的時間總共發包給國立清華大學三件「核能安全及前瞻技術之強化研究」委託勞務採購案的「限制性招標」,標案總計8750萬元的經費,政府電子採購網對該案採購金額級距標定為「巨額」。

在此「巨額」採購案的期末研究報告中,涉及20餘位參與學者抄襲了200多頁的內容,而原能會的新聞稿卻宣稱「抄襲不到十頁的內容」。當時原能會內部與外聘的多位評審委員們,難到對這種抄襲的內容都視而不見還是蓄意放水?

在此真的要為拔管風波的管爺叫屈,管中閔與他人合著的著作,僅抄了2張表就要被社會大加撻伐,而清大這種不合比例原則且破天荒的學術抄襲200多頁事件,居然會出現在我國首屈一指的名校身上,難到清大就讓百年的校譽毀於一旦嗎?教育部長、清大校長為何還保持緘默?難到非要到事情鬧到不可開交再收拾善後嗎?

謝主委在立法院答詢中,要求再給他3個月時間讓清華大學重寫,這種被抓包後再讓承包者重寫合理嗎?那麼管中閔也將他論文中的2張表也重寫,社會就可以接受嗎?

質詢中還問到涉及著作權法的問題,清大所抄襲的200多頁報告,著作權原屬原能會所有,也就是屬全體納稅人所有,而清大的這種作為就是涉嫌侵犯了屬於全民的利益,然後將抄襲的成果再向政府請款。黃委員問謝主委要不要依《著作權法》提起告訴,謝主委的答覆是:「該怎麼做就怎麼做。」

我們且拭目以待,看看原能會是輕輕放過還是玩真的。經濟部智慧財產局是否也為原能會與清華大學做個機會教育,讓他們了解違反著作權該負的法律責任。清大科技法律研究所是否也應向清大承包的教授們,上一門著作權基本知識的課程。

由這件事情的背後,最大的隱憂就是我們的核安問題,這項連續三年的「限制性招標」的標案,主題就是有關核能安全及前瞻技術的強化,在花費納稅人「巨額」經費並大量抄襲的前提下,這項研究成果的可執行性與可被信任度就被打了一個大大的折扣,這要民眾如何能信任原能會與清華大學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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