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師大學生:致校長們:大學自治不是遮羞布

出版時間 2018/05/07
橫跨台大、台師大、台科大三校的跨校聯盟日前發出聲明主張大學自治,台師大學生質疑,值此時刻,校方仍不願正視校園空間分配、學習型助理乃至學生公共事務參與等議題,「大學自治」反成遮羞布?圖為台師大外觀。資料照片
橫跨台大、台師大、台科大三校的跨校聯盟日前發出聲明主張大學自治,台師大學生質疑,值此時刻,校方仍不願正視校園空間分配、學習型助理乃至學生公共事務參與等議題,「大學自治」反成遮羞布?圖為台師大外觀。資料照片

黃茂善、高翔煜/台灣師範大學第二十二屆學生議會議員、第二十一屆學生會代理會長

於前幾日,在教育部確認不聘任管中閔作為國立台灣大學校長之後,國立台灣大學系統這個橫跨三校的重要跨校聯盟即站出來聲明,不認同政治力進入校園運作,已然違反大學自治精神。該聲明表示:「應尊重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的決議,教育部的行政干涉已造成校園之對立與不安,並將影響未來所有國立大學校長之聘任。為維護高等教育長遠之發展,政治與教育應分離,政治應退出校園運作。」除此之外,亦有許多大學教師發起相關行動,聲明。

然而,從校長遴選的參與機制到校園政策的制定,今天主張大學自治,不認同政治力進入校園的諸多校長與高官們,完全沒有將當初大學自治精神的實質價值保留延續,反而是將大學自治作為自己關上門來的護身符,用於保護既得利益,建構權力領導結構。沒有校園民主的實質參與,憑什麼拿大學自治,正當化自己道德缺漏與武斷專制?

以師大為例,在校長遴選委員會的程序與架構中,雖然納入了一名學生代表保障名額,但社會公正人士的組成與某黨派關係緊密,在這份由校長們提出,拒絕政治勢力進入校園的「大學自治」的聲明邏輯裡,學生是否也該對於遴選委員會提出一樣的質疑?

而一般的校級會議參與,除受《大學法》明文保障之校務會議,具有相對較多的(10分之1)學生代表外,許多會議僅有一兩名學生代表。甚至屬於一級單位的教務會議,竟將學生代表名額強塞至各系所進行指派,未有民選參與程序。此外,在會議時間、會議資料寄送等行政上的環節,校方總會在學生課業壓力最重的期中考進行大量的會議,或會議前一周仍未能收到相關資料。這樣的行政伎倆,僅是讓有學生參與的會議,成為簽字背書的假參與會議。

除了會議上的打壓,關於政策施行上,同樣沒有被視為「過客」的學生置喙與反抗的餘地。師大近年來多了不少新建物,但在空間分配上,卻從未在有學生代表的校級會議進行討論,而是以行政學術主管的一己之私進行空間的分贓。如師大圖書館校區的國際會議廳,空間完全以租用營利為使用原則。當初落成時承諾的一樓學生休憩、閱讀空間,也在落成後默默地成為外包廠商「怡客咖啡」的客席區與「Gogoro」的停車庫。

最後我們想問的是:在這些人高喊大學自治的時刻,對於校園空間分配、學習型助理乃至學生公共事務參與等議題是否真正了解?選舉時洋洋灑灑的政見是否僅為華麗的包裝?「大學自治」是否成為躲避監督檢視,合理化自我連署的遮羞布?我們一直以來主張的校園民主精神及校務透明開放,持續性被校園內的主管與高官當作口號。大學自治必須建立於一個涵蓋學生、職員、教授的校園共治民主制度之下,才有校園內的自治可能,才得以離開當前這般黑箱封閉的大學自治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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