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慧青/國政基金會高級助理研究員
四年一度的世界盃足球賽將於今年六月在國際足球協會(FIFA) 排名第66的俄羅斯舉行,預料全球又將掀起足球熱,台灣也不例外。
印象最深刻的是,2002年日本、南韓共同舉辦世界盃,掀起亞洲足球熱,時任總統陳水扁喊出「足球元年」,多年過去了,台灣足球運動的推展,似乎未見長足的進步。直到去年開始,台灣在國際賽踢出佳績,在FIFA的排名,從2016年的最低排名191名,上升至今年的121名,讓關心足球運動者期盼政府能趁足球比賽成績較佳及世界盃足球賽的契機,大力推展足球運動,甚至促成足球運動職業化。
雖然在2018年FIFA的207個會員中,台灣排名第121,較2017年進步13名,仍遠遜日本(60名)及南韓(61名)的排名,甚至落後於中國大陸(73名)、越南(103名)、菲律賓(113名)等亞洲鄰國在FIFA的排名,顯然要成為足球強國的距離尚遠。玗衡國際上足球運動發展熱絡的國家,都是在政府全力支持下成長。以日本、歐洲為例,足球運動長盛不衰的原因,可歸功於政府或民間團隊投資青少年足球和建立完備的青訓體系。
反觀國內,以學生聯賽參賽隊數而言,大專組、高中組及國中組,分別從104學年度的59隊、45隊及79隊,成長到106學年度的62隊、70隊及141隊,但普遍仍面臨經費及場地不足等問題。足球運動在國內風氣不敵棒、籃球,尤其與一向被視為國球的棒球相比,政府對足球資源的挹注明顯不及棒球。
單以107年度教育部體育署單位預算觀之,「促進優質學生棒球運動」經費2億9千萬元,明顯高於「優化學生足球運動」經費1億7360萬元;另為推展配合新南向政策,體育署編訂「教育部體育署推動體育新南向政策—學校體育交流實施計畫」,主要項目為足球,對象則為東南亞國家,雖然這些國家在2018年國際足總會(FIFA)排名:越南(103名)、菲律賓(113名)、泰國(122名),皆較我國來的佳,然這些國家皆非傳統足球強國或體育強國,應將有限的預算分配在對於加強基層運動團隊參賽培訓真正有實質效用的體育強國,而非侷限在東南亞國家。
至於場地部分,近年來的學校體育統計年報顯示,各級學校中有足球場的學校僅占全國校數近二成,縣市政府所屬之足球場地,多為田徑場中之天然草皮場地,甚少有專屬足球場地;目前國內符合國際規格的足球場,僅有台北田徑場與高雄的國家體育場,其他如新莊體育場、竹北第二田徑場、長庚大學足球場等世大運比賽場地,皆未盡符合國際規格。
台灣發展足球運動的策略除了改善前述經費及場地問題之外,應廣植足球運動人口,持續且規律的推動分級分齡聯賽,教育主管機關允宜考量規劃,在小學階段將足球納入體育課的項目;獎(鼓)勵、協助國內中、小學校組隊,增加國內中、小學球隊隊數;鼓勵各級學校舉辦校內足球班際比賽活動,提高學生足球參與率,培養學生對足球運動的喜好。
全國各縣市政府為了推廣足球運動,讓小孩們將足球視為遊戲的一種,自然而然接觸它、喜愛它,應廣推規則簡化、不需大型運動場、人數組成又簡單的「五人制足球運動」或者是不受天氣、場地限制的「KT足球」,並且辦理社區足球活動,激發社區參與意願,由社區推廣至全國,帶動足球運動的發展。同時,應持續且規律的推動分級分齡聯賽,讓選手們能持續的相互磨鍊,技巧得以精進,一則提高競技運動水準,一則培養足球運動參與和觀賞的人口。
先讓足球賽事在全國各地紮根,有了基層參與及觀賞足球的人口, 台灣有足球風氣、文化,可能才是適合職業化發展的契機。另期待「國民體育法」修法,將特定體育團體納入專章規範,開放一般民眾與會,會員人數率先破萬,也是足球運動重要推手的足球協會,能確實善用政府的補助款,將經費充分用於各項足球推廣活動上,不負會員及國人的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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