胡凱揚/慈濟科技大學全人教育中心體育學科副教授
前日一則「UBA籃賽濺血 球員架拐子打歪鼻樑被起訴」的新聞引起大家不少的議論,運動場上的暴力衝突事件再度成為關注話題,特別是這次的事件主角身分為學生,也讓事件討論的範圍更加的廣泛。
而就運動社會學的理論來看,在運動場上的選手暴力行為分為三類:身體接觸、邊界暴力、類犯罪型暴力和犯罪暴力四種,其中身體接觸與邊界暴力行為,一般都會將其視為運動場上被許可發生的行為,類犯罪型暴力和犯罪暴力則都會被認定為嚴重的法律及暴力問題。
而就本起事件來說,可以從下列幾個觀點來切入:
1.從運動的觀點
從錄影畫面看來,動作上已經不被認定為身體接觸或邊界暴力的範疇,因為動作的目的明顯已經不是針對競賽發生,而是包含針對性情緒發洩與刻意傷害對手的行為,顯然已經是不適宜再用競賽規則來規範了。
這不僅是本起單一事件需要被檢討,應從整體社會對於運動場上暴力行為的撻伐與抵制,國內日前已出現多起的運動暴力事件,包含SBL的場上亂鬥、台師大與義守大學的場上大亂鬥等事件,皆是非常明顯的暴力犯罪行為,卻也因為沒有提告或訴訟產生,讓大家誤以為這樣的行為是可以被合理化的,以至於本次事件發生時,行為者的校方當下會以「運動場上肢體碰撞在所難免」來替自己學校的學生辯解及合理化,也造成整起事件進入法律訴訟階段時,會引起譁然。
2.從法治的觀點
從本次事件的報導看來,行為者認為以向當事人道歉,不知當事人為何還要提出告訴。針對這樣的說法顯見目前台灣大學生對於法治的概念與了解仍有不足,從許多個案事件中可以看見,多半都用:道歉應可獲得原諒、這沒甚麼大不了的、有這麼嚴重嗎?來面對自己造成的問題,包含酒後駕車、傷害毀損、竊盜、公然侮辱與誹謗等,都是常見的社會問題,卻也經常得不到正視。
現在的大學教育中應當更重視法治觀念的建立與法律知識的養成,在大學生從未成年轉化身分為成年的角色變動時,可以更有能力來保護自己,也讓他們真正去了解甚麼是責任感。
3.從教育的觀點
從教育的觀點來看這次事件,我國的品德教育應該再次被檢視,在教育現場,典範楷模一直是需要被樹立與尊崇的,但是目前時下許多輩學習模仿的偶像,似乎都忘記自己所背負的社會責任。假如我們的職業選手在球場上可以恣意妄為,那我們的年輕選手便會學習這樣的我行我素;假如我們的網紅明星在螢幕前泰然自若的把三字經當口頭禪,那我們的青青學子也會學習那樣的口無遮攔;假如我們的政治名人總是習慣趾高氣揚的出言不遜,那我們的後生晚輩也會依樣學習那種氣燄高張的囂張跋扈。別忘了,除了我們的孩子會看著父母的背影成長外,我們的孩子也會看著眼前的大人們的背影學習模仿。
總之,古語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又說上行下效,當我們期待給予我們的未來甚麼樣的教育時,請先檢視一下我們的社會給這些孩子做了些甚麼榜樣,好讓他們去學習、去崇拜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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