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蒂/即將卸任的法院書記官
看到《蘋果》即時論壇《法院不是家 長官不是爸媽》一文,我心有戚戚焉!我也是一個書記官,因「法院內部管理不公平」而選擇「辭職」,而這辭職的「勇氣」在南部,因少有好的私人公司提供工作機會,是很多人不敢做出的決定。
許多人都以為當公務人員很好,可以準時上下班,工作輕鬆、待遇佳,殊不知自我擔任書記官至今16年多,如果加上假日也到法院加班,可能我準時上下班的天數加起來不到一年的天數,更可悲的是勞工加班雇主需加倍給加班費,而我們加班除以現在的時薪計算,如果加班超過可以請領的加班費,也不准在超過可請領的加班費之加班給予加班補休,超過的加班時數就當做功德,貢獻給國家!
這句「共同攜手將職場打造為溫暖的家庭」似乎是口號一樣,我不知道在長官演講聽過幾次,也非常贊同筆者所寫「職場霸凌一再發生」,我即將辭職,而現在我待的法院內部工作分配不均,他們以法官事務分配,不得干預法官審判為由,也不願意改善,但我覺得奇怪的是,全國那麼多法院,現在還有審查庭的只剩二家法院,所以,法官事務分配不是不能調整,是我待的法院不願調整罷了!
反正,吃苦受累的都不會是掌權者,他們只要動動口就好,其他就交給下層去執行,除了法官以外的各科室主管再交給基層去做,主管們不喜歡的人就讓他一直待在大家公認忙碌的科室,而且怎麼都跳脫不出忙碌的科室,在這裡我感覺到只要不是「上面的人」他們就把你放在最累的地方,如果反抗,大家就「眾口鑠金」把你污名化,想得到上面的人的關照,就必須順從,但順從不懂巴結不是他們的人,頂多不被對付,但也有可能成為考績的犧牲者,在這個法院待在工作最多的科室卻也常被「考乙」,因為會待在這科室除了主管外的其他人都不是上面的人。
一般人可能覺得奇怪,法官事務分配關書記官什麼事?因法院法官分股收案辦案,各股法官通常配一個書記官,所以法官尊不尊重書記官、好不好配合,對書記官影響很大!法官案件多,通常來講書記官就比較累,所以法院如果工作分配不均,比如待在審查庭的法官案件量多,書記官當然要做的事情就比較多,這當過書記官的都知道,而且書記官要配合法官開庭,因為法官開庭書記官要當場紀錄,也因為如此,書記官要請假也很困難,因為請假要有代理人,尤其待在刑事紀錄科,有可能臨時有人犯,法官開庭訊問,書記官當然也要作紀錄,所以請假一定要找好代理人。
更麻煩的是,如果書記官要請假,可是法官有庭期要開,那書記官就要找幫忙開庭的書記官,但以刑事紀錄科來說,各股書記官都要配合自己所配的法官開庭,還要代理別股書記官開庭這樣就會造成代理書記官的工作負擔,我待的法院都沒有專門代理書記官的人,書記官要請假大部分都找同科室的書記官代為開庭,但如果是我說的待在很忙碌的科室比如刑事審查紀錄科呢?這科室的書記官大家都很忙了,還要代理同科室的書記官開庭,更會造成其他書記官的工作負擔,況且,書記官除了開庭負責紀錄外,在不開庭的時候還有許多行政工作要做,而且還要接聽許多電話。
在擔任16年多的法院書記官,我最後所獲得的是「身心傷害」,生病了很難請假,如果接到不理性的當事人的電話必須要「容忍」,否則一被申訴永遠是書記官的錯;書記官也是人,如果工作量大,還要當別人情緒發洩的出口,自己找不到宣洩的管道,到後來連「心裡」都會生病!向長官反應只是得到敷衍的結果,他們只關心書記官請假會不會影響法院業務的運作,根本不會關心你的身心生病了,需不需要好好休息,真是情何以堪?
現在我只希望能夠有人趕快來與我交接,我要請假的時候不用煩惱代理人的問題,但跟長官反應都沒有用,他說沒有辦法沒有人,那我一個小小書記官要怎麼辦呢?我提出我有暈眩症的證明,希望能夠減輕工作量,但得到的答案還是沒有人,那何時有人呢?不知道!對於人事我是不清楚,但在我看來,這法院徵人、用人都不具彈性,可以想像待在忙碌科室的書記官,為「五斗米折腰」不能辭職,真不知何時能「逃出生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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