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張坤/退休教師
公教年金改革新制預計今年7月1日上路, 考試院會日前通過公教人員退休資遣撫卹法施行細則, 條文中納入離婚配偶退休金的分配,規定「 分配比率以公務人員與離婚配偶於法定財產制或共同財產制關係存續 期間,與公務人員審定退休年資重疊的部分, 按重疊期間占審定退休年資比率的1/2計算。」若是月退俸, 也可按月參與分配。
換言之,公教年金改革新制納入離婚配偶請求分配退休金的權力, 也就是公務員若在今年7月1日以後離婚,並結婚超過2年, 離婚配偶可依兩人婚姻存續時間,按比例要求分配一半的退休金。
譬如:某甲在民國78年成為公教人員,108年退休;80年結婚 、100年離婚,結婚超過2年。某甲審定退休年資30年, 婚姻關係存續期間與審定退休年資重疊期間,合計10年, 婚姻關係占年資比率為20/30,按比率1/2分配, 等於配偶可拿走2/6(1/3)的退休金。
修的是什麼法?某甲是公教人員,某乙不是公教人員,都在108退 休,前者退休金要分給配偶,後者退休金不用分給配偶,「懲罰」公 教退休者?勞退條例沒有相同規定,軍人年改也沒有納入。 因為職業別不同,而受到不同的對待,對公教人員來說,形同被「 歧視」。
某甲是公教人員,若配偶是富二代。後者經濟情況遠比前者優渥, 前者「微薄」退休金還要分給後者,「劫貧濟富」、顛倒行事! 若某甲離婚,是配偶變心所致,前者的退休金還要分給後者。「 沒錯」的人遭到懲罰?「有錯」的人被獎賞?
如果某甲離婚後,須撫養小孩、奉養老人家,靠著原本退休金, 勉強可以支應;被分走1/3,要怎麼生活?公教年金改革, 粗暴對待、揮刀大砍,退休金砍到4、5萬元,乃至更少。 若公教人員退休年資、婚姻期間「完全重疊」,退休年資比率的1/ 2計算,退休金將被分走「一半」!4、5萬元退休金剩下一半, 只有2萬多元,遠比「樓地板」低,讓退休者(及其家庭) 怎麼過活?
「離婚配偶請求分配退休金的權力、重疊期間占審定退休年資比率的 1/2計算」,不但沒有在社會討論,也未經立法院討論, 貿然插入、「突襲」立法,罔顧離婚犯錯在何方、 不管經濟地位強勢或弱勢,片面要求、強制「公教退休金」分配。 完全執政,行政、立法都掌握,修的是什麼法!
甫轉任律師的高院法官張永宏說:「這樣的修法相當有問題, 將嚴重衝擊現行民法體系及司法實務判決,未來退休公務員死後, 配偶繼承的特留分,也恐受到離婚配偶剝奪、侵害,造成重大影響。 」法官、律師都頭痛,一般民眾怎麼辦?新制上路、亂象開始, 粗糙的改革,苦果留給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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