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鑑於近三年每年平均有超過8000件以上拒絕警察稽查的案件,日前有立委提出提高拒絕稽查的罰則,加重為9萬到18萬,以嚇阻拒絕臨檢的駕駛人,並保障警察的執法安全。圖為警察進行臨檢畫面。資料照片
楊貴智/法律社群負責人、律師
謝宜峯/法律學系博士生
有鑑於近三年,每年平均有超過8000件以上拒絕警察稽查的案件,日前有立委提出《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交條例)第60條的修正草案,提高拒絕稽查的罰則,從現行的3000元到6000元,加重為9萬到18萬,以嚇阻拒絕臨檢的駕駛人,並保障警察同仁的執法安全。這提案,獲得前新北市副市長侯友宜支持,我們欣見未來有更多的候選人,不分藍綠,共同討論及提升警察的執法環境。
舉欲參選新北市長的侯友宜為例,他提出「安居樂業」作為競選的主軸。安居的範圍當然很大,但對於擁有400萬人口的新北市而言,治安、交通絕對是一個「安居」的重要前提,也與警察任務相扣;警察以各式的勤務,消除或降低潛在而充滿不確定性的危害,在法律保留原則的界線內,開展衡平於「人權」與「免於處在社會不安全」之各類作為。
然大環境的改變,警察執法受到更多關注與挑戰,在法治國的精神下,亦應探討有無合理的權限、適當的法規,否則僅一昧高舉權利至上的大旗,可能只是未來無辜被害者的悲歌前奏。
通盤檢討保障警察執法的相關法規範,應勢在必為,不論「事前」提高「不聽制止或拒絕停車接受稽查而逃逸」者的罰鍰;「事中」警察依據《警察職權行使法》、《警械使用條例》主動出擊實施臨檢、盤查、使用警械的作為;「事後」警察因公涉訟、公傷照護,都應配合時代的需求而修正。
尤其《警械使用條例》在司法審查與行政實務上,有明顯認知上的不同,如何打造警察建全的執法環境,還有賴各單位共同努力,才能兼顧民眾安全需求以及對政府依法行政的期待。
一指在APP內訂閱《蘋果新聞網》按此了解更多
最熱獨家、最強內幕、最爆八卦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
訂閱《蘋果》4大新聞信 完全免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