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慶啟人檢察官的司法正義在哪裡?

出版時間 2018/03/27
監委陳師孟表示將調查2009年司法節慶祝大會上司法官編導舞台劇諷刺陳水扁遭收押,點名查辦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時任北檢主任檢察官慶啟人等人。資料照片
監委陳師孟表示將調查2009年司法節慶祝大會上司法官編導舞台劇諷刺陳水扁遭收押,點名查辦時任法務部長王清峰、時任北檢主任檢察官慶啟人等人。資料照片

戴章皇/生技公司總經理

近日報載監委陳師孟調查檢察官於2009年司法節慶祝大會上,編導舞台劇諷刺陳水扁遭收押的案件啟動,而該案相關的慶啟人檢察官表示:「該道歉的人不是我,我問心無愧,不必道歉」。由於這件事情挑起藍綠的政治敏感神經,所以討論上有許多盲點,我們不妨退掉政治色彩,來看看演出這齣諷刺劇在司法正義上是否站得住腳?

首先應該先探討法官、檢察官、被告(律師)間的關係。司法制度上當檢察官對一件被告的案子起訴後,檢察官就與被告以及其委任律師的角色平等,兩造必須在法庭上提出各項證據,並進行辯論。並非檢察官認為被告有罪,被告就一定有罪。法官則應衡量雙方提出的證據與說詞,才能據以做出判決。

我們試想這個案子如果被告不是陳水扁前總統,而是一般民眾又當如何?當一件司法案件被檢察官起訴後尚未判決,結果檢察官與法官開起同樂會,同時檢察官又在同樂會中把這件案子當作娛樂,把被告被收押的情景演一遍,而且嘲諷的內容,也已經涉及認為被告有罪!請注意:演出嘲諷劇時是起訴後審判中,假設我們是這件案子的一般民眾,我們會覺得這件案子還有在法庭辯論的必要嗎?

檢察官與法官都需要有職務上的分寸。假設我們再把角色調換,這回換成法官與被告的民眾開同樂會,接著被告的律師也導演了一齣劇,嘲諷檢察官在調查前,就已經站出來說明這件案子一定會起訴,於是現場被告與法官都哈哈大笑。試問,檢察官會認為這件事情應該發生嗎?或者檢察官若認為法官不應該與律師見面吃飯談一件案子,那麼檢察官可以與法官吃飯談案子嗎?

很多事情都是因為政治與藍綠糾結之後,大家都把真正的司法正義問題忘了。等到有一天自己遇到官司,發現法官與檢察官就是法官訓練所的同學,他們還能開同樂會,此時就跳腳認為:法官恐怕對於品質不佳的證據也照單全收,這樣司法怎能合理健全?

是的,這才是問題!莫將這齣嘲諷劇的事件導向「擁扁」或「倒扁」。讓法庭上有真正的科學證據展現,進行理性的辯論才是正軌。如果綠營認為可能遇到藍營法官,或者藍營也擔心綠營法官,那麼就一起來支持陪審團制度吧!至少我們覺得這是個得以彰顯司法正義的機會。

再問一次,不知慶啟人檢察官的司法正義在哪裡?這樣真的沒有問題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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